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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土资源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工程遴选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4-12-18 17:30:24  来源:国土资源部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国土资厅函〔2014〕13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中国地质调查局,武警黄金指挥部,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机关各司局,其他有关单位:

  按照《国土资源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和《国土资源“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部署,依据《国土资源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重点人才工程和计划实施方案》(国土资厅发〔2012〕25号)和《国土资源部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工程遴选和培养暂行办法》(国土资厅函〔2012〕1198号)的有关要求,开展第二批国土资源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工程(以下简称“创新人才工程”)遴选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实施创新人才工程,应紧密结合《国土资源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国土资源“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部署,并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科技人才培养与项目实施、基地建设有机结合。坚持与科技项目实施、科研平台建设有机结合,依托国家和部门科技专项、重点工程实施、重点科研条件平台建设、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选拔和培养科技人才。

  (二)坚持机制创新。遵循人才成长规律,探索中青年科技人才发现、培养、使用和评价激励的新机制,建立有利于科技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始终坚持公开、公正、公平选拔人才,建立科技人才竞争选拔机制,激励中青年科技人才脱颖而出。

  (三)坚持统筹协调。坚持与科技专项、重点工程实施统筹推进,坚持与国家、部门不同层次人才计划协调衔接,力争形成协调有效、落实有力、实施有序、配置合理的科技人才培养工作格局。

  二、组织方式

  创新人才工程在国土资源系统、部科研平台、部共建高校范围内组织推荐。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省(区、市)相关单位推荐。中国地质调查局负责组织局属单位推荐。武警黄金指挥部、部其他直属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推荐。共建高校负责组织本单位推荐。暂不受理其他单位和个人报送的推荐材料。

  三、申报条件和名额要求

  各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工程遴选和培养暂行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和要求组织推荐和申报,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认真遴选,规范程序,从严把关,确保推荐质量。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2.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有很好的发展潜力,有志于在一线潜心研究,建功立业。

  3.拥有中国国籍,全职在国土资源科研岗位和工程技术岗位工作。

  申报人员年龄计算至2015年1月1日。

  科技领军人才的遴选条件如下:

  1.在国土资源重点学科领域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高水平创新性成果,近5年作为主要作者在国内外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有重要理论创新的专著,或掌握重要实验技能、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取得重要发明专利,获得国际、国内较高专业成就、重要科技奖项或荣誉称号。

  2.近5年主持国土资源领域国家、部门、地方重大科研任务,具有国土资源重点学科领域的学科带头人水平,表现出较强的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能力。

  3.具有研究员及以上职称,申报当年不超过55周岁。特殊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杰出青年科技人才的遴选条件如下:

  1.在科技工作中已取得突出成绩。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或撰写专著,取得重要的发明专利,或者在国土资源规划、调查、评价、保护和合理利用等方面取得突出科技成果。

  2.具有扎实的基础学科和专业知识,具有稳定的学科研究方向,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熟悉国内外本学科领域的发展趋势。

  3.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申报当年不超过40周岁。

  科技创新团队的遴选条件如下:

  1.所从事科研工作符合国家、国土资源行业重点发展方向和长远需求。

  2.近5年具有承担国家、部门和地方重大科研专项、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的经历。

  3.团队创新业绩突出,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团队具有明确的创新目标和科研规划。

  4.团队老中青结合、组织结构合理,40岁以下青年科技人员不少于1/3,核心人员相对稳定。

  5.团队负责人应具备科技领军人才的遴选条件,团队平均年龄不超过45周岁,核心成员不少于5人、不超过15人。

  6.团队依托单位创新环境保障条件到位。

  (二)遴选重点。

  1.从承担国土资源领域国家、部门和地方的科技计划、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项目等的负责人、青年科技骨干和科研团队中择优遴选。

  2.从国土资源领域国家和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野外科学观测研究基地、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等科研平台的学术带头人、青年科技骨干和科研团队中择优遴选。

  3.长期坚持潜心科研,在国土资源重点领域取得突出的创新性成果,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科研人员。

  重大科研项目(不包括课题)范围包括: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863计划、97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国土资源部组织实施的重大工程和重大专项;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厅(局)设立的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科技项目等;横向部门重大科技专项。

  部科研平台包括部系统内单位建设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科技条件平台、国家工程技术中心;国土资源部重点实验室、国土资源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基地、国土资源部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三)推荐名额。

  科技领军人才开发和培养计划,计划遴选30名。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各推荐2名,中国地质调查局属单位各推荐1名,武警黄金指挥部、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推荐1名,共建高校各推荐1名。各单位累计有2个及以上重大科研项目或部科研平台的,可增加推荐1名项目负责人或科研平台负责人。

  杰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计划,计划遴选50名。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各推荐2名,中国地质调查局属单位各推荐1名,武警黄金指挥部、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推荐1名,共建高等院校各推荐1名。各单位累计有2个及以上重大科研项目或部科研平台的,可增加推荐1名项目负责人或科研平台负责人。

  科技创新团队培育计划,计划遴选10个。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各推荐1个,中国地质调查局属单位各推荐1个,武警黄金指挥部、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推荐1个,共建高校各推荐1个。各单位累计有2个及以上重大科研项目或部科研平台的,可增加推荐1个。

  四、材料要求

  请申报人员从国土资源部网站(www.mlr.gov.cn)-通知公告栏或科技管理栏下载申请书,按规定要求填写并提供相关材料。

  申报材料经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推荐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后,一式5份(附光盘1份),统一以推荐单位公文形式报送部政务大厅,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19日。

  五、联系方式

  部科技与国际合作司 马梅 (010)66558426

  材料接收:

  部政务大厅:于志刚 (010)66558748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国土资源部政务大厅

  邮编:100812

  201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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