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格案得昭雪,追责不能停
- 发布时间:2014-12-17 09:34:25 来源:中国民航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下称“内蒙古高院”)对呼格吉勒图(下称“呼格”)故意杀人、流氓罪一案作出再审判决,撤销内蒙古高院于1996年作出的关于呼格案的二审刑事裁定和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96年对呼格案作出的一审刑事判决,宣告原审被告人呼格无罪,并向其父母送达了再审判决书。副院长赵建平向呼格父母表示真诚道歉。
听完判决,呼格的父母抱头痛哭。当日,呼格的大哥昭力格图和父母一同前往弟弟的坟头,在呼格的坟前点燃再审决定书告慰弟弟。呼格母亲在呼格坟前失声痛哭,哀叹这个消息来得太晚了。
12月14日,内蒙古公安厅纪委相关领导证实,内蒙古公安厅已经在本月初成立调查组,开始依法调查呼格案当年所有参与办案的警员,包括当年主办此案的公安机关主要领导。
著名评论员蔡方华认为,不仅冤案的形成带有某种系统性,冤案的搁置同样是“合力”的结果。从那些已经被披露和被纠正的冤案来看,无论是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还是在真相大白于天下之时,都很少能够看到良知的出场。有的案子从一开始就十分可疑,办案者、公诉人乃至法官也许都明白案情有假,都明白当事人是被冤枉的,但还是听任悲剧的发生。很少听说有某个办案的人凭着良心和道德,勇敢地提出质疑。在冤案历经重重磨难最终得以昭雪之后,同样看不到任何人进行公开的忏悔。为什么良知那么罕见?
蔡方华指出,良知在司法领域该有怎样的位置,是一个长期被忽略、被遮蔽的课题。既然法律都是明确的条文,既然司法有着严格的程序,法律的运作跟良知又有什么关系呢?看起来,法律人只要熟悉法律就够了,只要遵守程序规则就合格了,但事实并非如此。一切由人运作的系统,往往都体现了人性的复杂与晦暗,系统与人性之间始终存在某种调适的关系。如果良知缺席,或者说,如果良知被系统所驱逐,系统就更容易被阴暗控制。所有的冤案固然有法律体系本身的问题,但又何尝不与人性之光的沉沦有关呢?没有了良知的制约,作恶者得以从容作恶,并且从作恶中获得好处。作恶者窃据高位,良知从此更无存身之所。
为了恢复良知在司法领域的位置,作恶者就必须受到惩处。每一起冤案平反,都应该立即启动对作恶者的行政追究和司法追查,并且将结果昭告天下。司法系统应该打开幽暗的大门,让风吹进去,让阳光照进去,将积弊和污垢清洗出来,否则就无以履行维护公平和分配正义的职责。
央视评论特约撰稿人商汉认为,我们至少可以从3个层面理解这种纠错:纠错的前提首先是不能犯错,是如何规范和完善目前大案、要案的审理环节。案件审理,尤其是刑事案件的审理,涉及公民的重大利益、财产、人身甚至是生命。这就要求在证据采集、供认采集和法庭审判的过程中,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进行,绝不能以破案率作为唯一的指标。同时,呼格案的再审,意味着建立一个行之有效的纠错机制更为重要。刑事案件的纠错,本身就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证据的采集更加不容易,舆论的压力也空前之大,甚至很多口供和证据无法获取。但无论难度多大,必须认识到,在再审时不能再犯一丝错误。再审过程将会触动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各个环节的利害部门,对于在岗干部触动极大。纠错机制的推行,将考察依法治国的决心和力度。纠错之后,我们还需要建立案件审理的惩戒机制。不少案件之所以难以再审,恰恰是因为当时的公检法干部升职提拔,惩戒难度加大,阻碍变多。惩戒机制不仅要独立运作,更要有效保障依法治国的落实。
在该案有此结果之前,同样广受关注的两个事件也出现了波澜:念斌案当事人念斌曾两次办理护照,皆因“犯罪嫌疑人”的身份遭拒。出入境管理部门回应称,福建省平潭县公安局已于9月对他重新立案侦查。12月11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通气会,就备受关注的淮北市相山区退休检察官孟宪君“举报自己办错案”和高尚挪用资金案的有关情况进行了通报。而之前有关部门以“泄密”为由对孟宪君进行内部的纪律调查,更是引起了媒体的广泛质疑。
如蔡方华所说的,呼格案和聂树斌案,是长期受到社会质疑和法学界叩问的典型案例。呼格案的平反,聂树斌案的复查,让整个社会清晰地看到了依法治国的坚定脚步。那些试图阻挡这一历史进程的人,只可能被淘汰出局。让含冤者安息,让怨愤者平静,让沉沦者警醒。正义虽然有时迟到,但它从不缺席。(文/程喆)
- 股票名称 最新价 涨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