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设立小微外贸企业 融资风险专项资金
- 发布时间:2014-12-17 06:33:35 来源:南京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记者 张希) 记者从省商务厅获悉,为了缓解小微外贸企业融资困难,支持企业扩大出口,近日我省安排商务发展基金2亿元,与省中行、招行南京分行合作,设立小微外贸企业融资风险专项资金。
根据协议,从今年9月起,省中行、招行南京分行在三年内分别安排10亿元信贷资金,由其江苏境内有中小企业融资权限的分支机构向申请贷款的小微外贸企业提供融资支持。专项资金项下贷款利率上浮不得超过央行基准利率的20%,单一企业贷款余额最高不得超过人民币300万元。江苏省境内主要从事出口业务、且上年度销售收入不超过3000万元、出口销售额不超过300万美元的企业均可申请该项目下的贷款。
据介绍,小微外贸企业融资风险专项资金是通过政府和银行风险共担的风险补偿机制,发挥合作银行的积极性,为小微外贸企业贷款降低门槛,控制利率,进而缓解小微外贸企业融资难的政策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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