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燃油附加费今起从2元降至1元
- 发布时间:2014-12-16 06:32:59 来源:南京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记者 邹伟 葛妍 通讯员 宁佳) 昨天,市物价局、交通运输局联合下发通知,从12月16日零时起,市域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标准从每车次2元下调至1元。
根据《南京市出租汽车油价运价联动机制》,当92号国五汽油市场最高零售价达到或超过每升5.53元时,每车次加收1元燃油附加费;当92号国V标准汽油市场最高零售价达到或超过每升6.64元时,每车次再加收1元。
国内油价经过连续九轮下跌,12月12日24时,南京92号国五汽油已经从每升6.74元下调到6.60元,低于南京市域出租汽车第二个燃油附加费启动点。因此,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也应该由2元下调至1元。
由于燃油附加费下调需要更新出租汽车计价器程序及更换燃油附加费标签,涉及1.1万余辆出租汽车。按照计划,相关调整工作将于2015年1月15日前完成。计价器调整期间,尚未调整到位的,只能收取1元燃油附加费。另需提醒市民的是,纯电动出租汽车因为此前就没有燃油附加费,所以车费结算标准与原先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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