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租房入住后可申请再调整 3月与9月受理
- 发布时间:2014-12-13 10:12:00 来源: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近日,本市出台《关于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调换及调整试点工作的通知》,将对公租房调换和调整工作予以细化,未来公租房入住后仍然可以申请调整。
《通知》规定,家庭入住公共租赁住房后,经房屋产权单位同意后,可与同套型其他承租家庭调换配租住房。如承租家庭入住后换了工作,可以申请调换到工作地较近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居住。市住建委将在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中发布房源调换信息,承租家庭可登录系统“自助”寻找合适的调换对象,这将大大提高承租家庭居住的便利性。
《通知》还明确,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入住后,家庭结构发生变化的,可申请调整配租住房改善居住困难。
承租住房调整工作每年3月、9月集中受理,有调整需求的家庭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