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猫等电商存售假行为
- 发布时间:2014-12-12 13:29:24 来源:今晚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记者王绍芳)昨天,国家工商总局公布了近期对网络交易平台承诺的验证结果,发现部分电商平台仍存售假行为,并公布了“黑名单”。市消协及本市法律界人士表示,市民一旦购买到问题商品可通过购物网站向店家主张自身正当权益。
据了解,今年“双十一”前,国家工商总局约谈了10家国内知名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提醒平台所有者履行法定义务自查、自纠,明示监管部门将采取后续措施。随后,国家工商总局网监司实施了相应的抽检行动。
抽检结果表明,部分电商平台上的15个批次的样品属于假冒商品或高度疑似假冒商品,7个批次的样品质量不合格或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检出问题样品涉及鞋、箱包、配饰、礼品、化妆品、数码配件六个品类,检出率为10.6%。涉及的品牌有新百伦(NEW BALANCE)、阿迪达斯(ADIDAS)、博柏利(BURBERRY)、芝宝(ZIPPO)、雅诗兰黛(Estee Lauder)、伊丽莎白雅顿(Elizabeth Arden)、金士顿(Kingston)、蔻驰(COACH)、万宝龙(MONTBLANC)、希格(SIGG )等国际知名品牌。已确证8个批次的样品为假冒商品,占问题样品的36.4%。商品质量不合格或标签不符合的7个批次样品,涉及1号店上的“天天网官方旗舰店”、“GYMBOREE金宝贝专营店”、“上海凡家贸易有限公司”;乐蜂网上的“Seasheep官方旗舰店”;天猫上的“广州汉网贸易有限公司”;亚马逊上的“Seasheep清河县合润麟羊绒制品有限公司”。 另有8个批次的样品涉嫌假冒商品,包括4个批次的礼品、两个批次的化妆品、1个批次的箱包,目前正在进行进一步分析、确证。
市消协人士表示市民购买到相关商品可向网站所在地消保维权单位投诉。本市鼎运律师事务所主任郑晓云表示,商家销售假冒或是高仿商品属于欺诈行为,按照新消保法规定,消费者可向销售方主张购买商品费用三倍的赔偿,网络平台提供者有义务提供销售者真实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不能提供的,消费者可要求网络平台提供方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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