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 发布时间:2014-12-12 08:33:09 来源:海南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2014)第33号
经海口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口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将位于市永万东路与海盛路交叉口东南侧,土地面积17634.08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挂牌方式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土地的基本情况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位于永万东路与海盛路交叉口东南侧,土地面积17634.08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出让年期为70年。
规划条件及规划要求:该宗地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3.5,建筑密度≤12%,绿地率≥45%,建筑限高≤120;其它规划设计要求依照(海规函[2014]1166号)文执行。
挂牌起始价:土地单价4463.45元/平方米
二、竞买人资格
竞买人需为海口市市属国有企业。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咨询及报名期限
有意竞买者请到海口市土地交易中心(地址:海口市国贸二横路国土大厦一楼)或海南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号窗口查询,凭有效证件索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并按挂牌手册的具体要求报名参加竞买。
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7日至2015年1月12日下午16:00整(北京时间)。
五、竞买保证金
竞买人应在报名之前缴纳人民币787.088万元竞买保证金。
六、挂牌报价时间及地点:
起始时间:2015年1月2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15年1月14日下午16:00整(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大厅。
本次竞买活动挂牌报价阶段只接受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口头等其他方式报价。
七、其它事项:
1、以宗地外围达到“六通”、宗地内部平整的现状条件挂牌出让;
2、该宗地专项用于建设向荣市政拆迁安置房项目,成交使用后,不能改变土地用途,若因规划调整需改变土地用途,用于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途的,一律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3、竞买成交当天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10个工作日内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定金为成交价总额的10%。受让人应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缴交土地出让价款;
4、受让人自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开发,三年内完成项目的投资建设。涉及水务、绿化、市容、卫生、环境保护、消防安全、交通管理和设计施工等应符合国家、海南省和海口市的有关管理规定;
5、税金由竞得人按税法规定交纳,挂牌交易服务费按规定收取。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该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海口市土地交易中心
咨询电话:(0898)6853170065303602
网上查询:www.landchina.comwww.ggzy.hi.gov.cn
www.hnlmmarket.com
海口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