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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地税等四部门联合 推出“四证合一”举措

  • 发布时间:2014-12-10 14:31:15  来源:深圳特区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从2014年12月1日开始,深圳实施商事主体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刻章许可证“四证合一”。这是日前从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深圳市国税局、深圳市地税局、深圳市公安局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重大便民利民举措。“四证合一”登记模式是指将原来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刻章许可证分别由商事登记部门、组织机构代码部门、税务部门、公安部门办理的模式,改革为“一表申请、一门受理、一次审核、信息互认、四证同发、档案共享”的登记新模式。申请人只需向市场监管局提交联合申请表,就可以同时办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刻章许可证。其特点体现为表格、受理、审核、系统、发证、档案“六个合一”。

  原四证分离办理时,申请人需要跑四个部门,流程长、耗时多;而且部分申请人存在取得营业执照后不及时办理税务登记的情况。“四证合一”不仅便利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节省办理证照时间,而且也避免纳税人因逾期办理税务登记而产生的罚款。与此同时,四部门登记信息实时共享,消除工商税务数据差异,有利于共同实施纳税人信用监管。此外,此举还有利于减轻税务部门前台工作量,使税务机关将人力资源集中到对高风险纳税人监管上,实现资源合理配置。

  “四证合一”实现了四部门间登记信息的互联互通,经商事登记部门审核通过后,纳税人即可到原组织机构代码窗口(市标准技术研究院)领取“四证”。深圳地税依托信息化手段,使全市各地税办税窗口实现全职能一窗式办理,大部分涉税事项均实现“全城通办”。纳税人可到办税窗口办理领用发票、申报缴纳、发票验销、变更登记等涉税事项,全面行使享有的权利,正确履行应尽的义务。同时,深圳地税已为新办税务登记的“四证合一”纳税人开通了电子税务局,纳税人可登录电子税务局办理各项涉税事宜、查询主管税务机关及税种登记等涉税信息,也可以使用深圳地税移动税务局、微信税务局,体会优质高效的办税服务。

  (杨少刚 闫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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