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硕鼠”马乐案最高检向最高法提抗诉
- 发布时间:2014-12-10 11:31:34 来源:南昌晚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据新华社消息记者9日获悉,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日前讨论决定对基金“硕鼠”马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提出抗诉。
2014年1月2日,深圳市检察院就马乐利用未公开信息案向深圳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同年3月24日,深圳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判处马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1884万元,同时对其违法所得1883万余元予以追缴。4月4日,深圳市检察院认为一审判决法律适用错误,量刑明显不当,提出抗诉。广东省检察院支持抗诉。10月20日,广东省高级法院终审裁定驳回抗诉,维持原判。广东省检察院认为终审裁定确有错误,于11月27日提请最高检抗诉。
12月8日,最高检检委会研究该案,认为本案终审裁定法律适用错误,导致量刑明显不当,决定按审判监督程序向最高法院提出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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