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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严查不合格瓶(桶)装饮用水

  • 发布时间:2014-12-09 22:12: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刘忠俊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中新网成都12月9日电 (记者 刘忠俊)四川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9日晚通报称,四川正在全面清查控制39家企业生产的53批次不合格瓶(桶)装饮用水,并开展专项整治,依法查处违法企业。

  12月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2014年第二阶段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报,四川有39家企业生产的53批次瓶(桶)装饮用水不合格。此次抽检监测发现瓶(桶)装饮用水的主要问题是微生物污染比较突出,主要项目为菌落总数超标,说明部分企业生产经营以及贮藏、运输过程中存在操作不当、清洗消毒措施不到位、卫生条件把控不严、容器不符合要求等问题。

  通报中称,此次公布的不合格产品主要分布在四川8个市(州),按数量多少排列分别为:达州18批次、南充8批次、资阳8批次、成都6批次、宜宾6批、雅安5批次、内江1批次、眉山1批次。

  四川食药监局表示,接到通报后迅速行动,监督相关生产经营者停止生产和销售不合格产品,对己经出厂、销售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召回,对库存的不合格瓶(桶)装饮用水采取无害化处理等措施。同时派出督查组赶赴达州、南充、成都等地,检查督导各地清查处置不合格瓶(桶)装饮用水工作,并集中开展瓶(桶)装饮用水市场专项整治,重点排查和整治质量安全隐患。

  四川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称,通报中的53批不合格瓶(桶)装饮用水已经立案调查7件,按规定处置完毕36批次,正在开展后处理的10批次。“针对监督抽检发现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将依法查处生产经营不合格瓶(桶)装饮用水行为,追查不合格产品的来源及流向,避免发生行业性、区域性食品质量安全问题。”该负责人称。

  四川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强对瓶(桶)装饮用水生产加工企业的日常监督和巡查,要求生产企业严格生产加工环境治理,严把原辅材料关、生产过程控制关、产品出厂检验关,经营企业认真做好产品贮存、运输、搬运等环节食品安全工作。对生产条件达不到许可要求的企业一律停产。

  据悉,四川省已要求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的市(州)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及时依法查处,切实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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