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新规实施 大连超万家企业尽享通关便利
- 发布时间:2014-12-09 19:24: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中国经济网大连12月9日讯(记者苏大鹏)中国经济网记者从大连海关获悉:12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将与国际AEO(经认证的经营者)制度直接接轨,这意味着经海关认证的企业未来可在与我国实行互认的各国海关享受到优惠待遇和通关便利措施。大连海关相关负责人表示,新政与以往相比取消企业申请认证的规模、时间限制,降低了认证企业的准入门槛,拓展了信用管理对象,仅大连地区就有10000余家中小企业可申请认证企业,分享制度红利。
据介绍,为充分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海关将对原AA类企业直接过渡为高级认证企业,A类企业将直接过渡为一般认证企业,B类企业将直接过渡到一般信用企业;C类和D类企业将由海关按照《信用办法》重新审核并确定信用等级。大连海关近期采取多种方式和途径对广大进出口企业进行政策宣讲,帮助企业将新政策用足用好。
佳能大连办公设备有限公司原享受海关AA类管理类别,公司生产管理部宗绪岐部长为《信用办法》带来的便利优惠措施感到十分欣喜:“按照新办法,我公司现在已经直接过渡为高级认证企业,成为真正意义上的AEO企业,这不仅使我们企业在中国境内将享受最优惠的便利措施,如享受担保验放手续、加工贸易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空转、通关现场最低查验率等,预计将节约成本5000余万元,而且如果产品出口到已经与中国建立AEO互认的国家,还将享受到该国最快捷的通关服务,对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有很大助力。取得海关的高信用等级认证对于我们企业和产品来说,就像在世界上获得了可以国际通行的护照。”
大连一家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的李经理在大连海关举行的宣讲会上听完了政策解读后也感到十分振奋:“以前规定年贸易额5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适用B类管理一年以上才可申请A类管理,执行新《信用办法》后,不但没有贸易额的限制,企业成立时间的限制也取消了,我的公司甚至可以直接申请高级认证,产品直接通行世界,这充分体现了国家对中小微企业的帮扶。”
大连海关企业管理处处长介潘晶表示,新办法着力简化程序,减少核批环节,缩短办事时限,今后任何进出口企业的信用状况、违法状况均可以通过公开途径查询,并被纳入企业信用体系评价标准,不仅体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逐步完善与健全,也使企业明确了自我规范和严格管理的努力方向,对促进企业产业升级转型和打开国际市场起到了有效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