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长江:改革中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应相互分开
- 发布时间:2014-12-09 07:25: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9日讯(记者 杨斯阳)日前,中国改革(2014年)年会暨建设服务型政府高层研讨会在海门市举行。会上,中央党校教授党建部主任王长江表示,我国改革到今天出现一种特别的现象,一方面急迫的呼吁改革另外一方面,很多地方却处在等待观望的状态中。四中全会提出一个观点,把两者结合起来,一方面推动改革另外一方面改革又要有法有据。
“良性互动是一种理想状态,但在现实中却遇到很多问题,例如在深水区进行改革,本身就带有综合性、系统性、整体性。如果只是下动上不动,等于动了也白动。在这样一种情况下,如果上面不动,下面即使改革就会遇到很多瓶颈和风险。” 王长江说
对于如何解决这一问题,王长江认为:第一,应该确定改革有法有据的层级,一层是党的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其做出来的决定,必须有党内法规的效力。一层是党纪律委员会,其不是从纪委的角度考虑问题,而是从全党角度考虑问题,这两个是作为于法有据最重要的层级,其他的部门的法应该照这样的逻辑梳理;第二,对人大代表和党代表的构成进行改革,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分开,有不同的机构掌握;第三,改革决策方式。在立法决策中,尽量减少部门的参与;第四,建立立法诉求平台和机制。
王长江表示:“改革要有法有据,要依法治国,在这样的框架中进行,目前改革中还发现有不少的问题,如果不克服这些问题,我们的改革停留在口头上,无法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