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反垄断不存在选择性执法 正修订价格法
- 发布时间:2014-12-08 13:22:29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局长许昆林日前在“环球时报年会之跨国企业投资论坛”上强调,中国反垄断执法始终从垄断行为出发,从未因实施垄断行为的主体性质不同、国别不同而有所区别,不存在所谓选择性执法问题。
许昆林引用数据表示,中国的《反垄断法》实施6年多来,发改委系统查处的价格垄断案件共涉及339家单位,其中,2008年至2012年查处的案件涉及131家单位,只有1起案件涉及韩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6家企业。2013年至2014年查处案件涉及208家单位,其中涉及行业协会和内资企业180家,行政机关1家,外资企业和境外企业27家。
他还进一步表示,“为进一步放开市场监管,《价格法》的修订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希望能在2015年作为一类修法的计划来推出。”
他同时透露,国家发改委正在研究如何打破壁垒,引入民营资本进入某些行业,这其中竞争政策应起到基础性的作用,而产业政策正在逐步退出。
在同一场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局长任爱荣介绍,工商机关新立案调查垄断案件为13件,其中工商总局直接立案调查了微软公司和北京盛开体育发展有限公司2件涉及全国范围内的重大垄断案件。
她透露,今年前三季度,全国工商机关共查处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2.2万件,罚没金额5.8亿元。对于侵犯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尤为值得一提。上半年,共查处侵犯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案件5500多件,查处侵犯商业的案件30多件。《反垄断法》实施6年来,工商机关共计立案调查垄断案件43件,目前,工商机关已查结垄断案件19件,中止调查1件。
此外,任爱荣表示,《反不正当竞争法》已经实施了20多年,随着我国的经济转型、法治的不断完善,出现了很多与现实执法不相适应的情况,所以,无论是在制度框架还是具体条款等方面都有待完善。
“我们目前组织专家学者形成了八个课题组,正在加紧进行研究论证,进一步推进《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订工作。”任爱荣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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