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对会议费实行项目化管理
- 发布时间:2014-12-05 19:30:58 来源:中国财经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株洲市将市直机关会议分为三类,不同会议类型适用不同的审批程序。将会议费的支出范围和标准作为会议费预算安排的硬杠杠,超出范围一律不准列支。
本报讯今年以来,湖南省株洲市财政部门探索开展了市直机关会议费项目化管理试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截至10月底,全市共完成会议费支出1302.9万元,较上年同期节约近50%。
该市首先建立了职责分明,环环相扣的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职责体系。市财政局负责制定或修订市本级会议费管理办法,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规定对各单位报送的会议计划进行会签,审核会议经费预算;对会议费支付结算实施动态监督;对各单位报送的会议年度报告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完善相关制度,提出加强管理的措施;按规定负责定点饭店的政府采购及管理。各预算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会议费管理实施细则;负责本单位年底会议计划编制并按程序审批;负责编制本单位会议预算并按规定管理、使用会议费,做好相应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为提高管理效率,根据会议性质、会议规模、参会人数等因素,株洲市将市直机关会议分为三类,不同会议类型适用不同的审批程序。其中,一类会议由市委、市政府审批;二类会议按法定程序审批,没有相应法定程序的由市委办、市政府办审批;三类会议由单位领导办公会或党组(委)会审批。同时明确,要严格把好审批关,通过加强会议的审批,着力控制开会次数、规模、参会人数以及召开会议形式等,优先利用单位内部会议室、礼堂、培训中心等资源作为会议场所,积极利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等信息化手段,降低会议成本,提高会议效率。
株洲市还将会议费的支出范围和标准作为会议费预算安排的硬杠杠,明确规定会议费的开支范围为住宿、伙食、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内容,超出范围一律不准列支。同时,对会议费开支实行综合定额控制,严控总额,允许各项费用调剂使用。其中,一类会议不超过540元/人·天,二类会议不超过460元/人·天,三类会议不超过400元/人·天。
为加强会议费监管,株洲市财政局要求市直机关必须将非涉密会议的名称、主要内容、参会人数、经费开支等情况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逐步向社会公开。同时,要求一级预算单位每年3月底前,将本级和下属预算单位上年度会议计划和执行情况汇总后报市财政局,由财政部门进一步对会议费安排使用的总体情况进行分析,发现存在的问题,研究完善管理的对策,形成不断加强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的良性循环。(陈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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