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限存款不必“搬家”合理“混搭”才是重点
- 发布时间:2014-12-03 06:33:15 来源:大连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编辑整理 哈蒙
■理财中心站
日前,央行公布《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明确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50万元偿付上线”一时激起千层浪,难道超出50万元的存款真的就“没人管了吗”。
根据央行2013年底的存款情况进行测算,50万元可以覆盖99.63%的存款人的全部存款。这意味着,绝大多数存款人的存款能够得到全额保障,不会受到损失;50万元的限额也不是固定不变的,且超过50万元的部分,从该存款银行清算财产中受偿。
只是,如果这一举措实施,储户应注意“混搭”理财。
超限额存款不必“搬家”
征求意见稿显示,存款保险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也就是说,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银行所有存款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加起来在50万元以内的,全额赔付;超过50万元的部分,从该存款银行清算财产中受偿。
如果存款超过50万元,银行出现风险会怎么办?央行说:“实行限额偿付,并不是限额以上存款就没有安全保障了。超出最高偿付限额的部分,依法从投保机构清算财产中受偿。”假设银行出现经营倒闭风险,在存款保险制度下,政策一般是采取收购与承接等处置方式,将问题银行的所有存款转移到一家保险银行,无需进入直接赔付环节,储户的存款可能也不会出现损失。
只是在选择存款银行的时候,要在眼前的利率和可能的风险之间进行综合考量,不能只看高利率了。
储户应注意“混搭”理财
存款保险制度是为储户的存款加上的一层保障,也是风险提示,意味着银行将不再是绝对安全的港湾。
保险限额为50万元,那么习惯将大量资金存在一个银行的储户该注意了,一旦出现风险,你的钱或将损失很多。对此,大家应该最好是把鸡蛋放在不同的篮子里,“混搭”理财,降低风险的同时,或许还能增加收益。
目前市场上的理财产品种类繁多,操作简单,投资者可以尝试着进行多元化理财。依然倾向稳定的投资者,投资组合中无风险或低风险的产品比重较大,建议60%固定收益类产品+20%货币基金+20%股票等,多配置一些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本金有保障的同时,收益更稳定;而对于激进型投资者而言,投资组合中高风险的产品所占比重较大,建议50%股票等+30%固定收益类产品+20%货币基金。
此外,要想获得长期稳定收益,投资者可选择货币基金与固定收益类产品的组合,这是最经典的保本投资与风险投资组合。
一图弄清“存款保险”
符合条件的各类存款性金融机构集中起来建立一个保险机构,作为投保人按一定存款比例向其缴纳保险费,建立存款保险准备金当成员机构发生经营危机或面临破产倒闭时,存款保险机构提供财务救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从而保护存款人利益。
在中国,存款保险制度早在1993年就提出了,但此后一直沉寂。
1993年,我国首次提出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2004年,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开始起草《存款保险条例》。
2005年,金融稳定局透露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初步方案出炉,并获国务院原则性批准。
2012年,央行在报告中称“我国推出存款保险制度的时机已基本成熟”。
2013年,十八届三种全会明确提出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2014年,央行在报告中表示“目前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各项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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