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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燃油费5日起再度下调

  • 发布时间:2014-12-03 06:29:32  来源:四川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国内航线收取标准仅为去年同期的一半

  本报讯(记者 李梦媛)据天津航空、厦门航空、海南航空方面的消息,自2014年12月5日起,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再次下调:成人旅客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60元,此前为70元;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30元,此前为40元。按成人正常票价50%购票的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军残、警残旅客,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维持收取30元的标准不变;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10元,此前为20元。这是航空燃油附加费连续4个月宣布下调,调整额度大多为每档下调10元。调价后,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的收取标准仅为去年同期的一半。

  目前,国内其余航空公司还没有发布有关燃油费降价通知,但根据惯例,预计也将会在12月5日前跟进调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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