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元房贷利息可差8.68万元
- 发布时间:2014-12-02 09:33:39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记者 杨剑峰 文/表
本报讯 继11月19日起建行、农行、福建海峡银行以及工行首套房贷利率陆续执行基准利率后,在榕其他银行首套房贷利率开始陆续调整。记者了解到,原先福州首套房贷利率普遍上浮10%,如今各家银行标准不一,出现了三种利率行情,不少银行执行基准利率,部分银行利率则上浮5%,有的银行利率仍维持上浮10%不变。客户在不同银行办理100万元贷款业务,利息最高可差8.68万元。
11月19日起在榕建行、农行和福建海峡银行首套房贷利率开始执行基准利率,一下子拉低了首套房贷利率水平,紧接着在榕工行首套房贷跟着执行基准利率。记者昨日上午走访在榕古田路等路段银行网点,发现其他银行首套房贷利率也已松动,差异化进一步显现(详见附表)。首先执行基准利率的银行正悄然扩容。古田路上的民生银行网点工作人员表示,客户信用记录良好的,首套房贷利率最低可执行基准利率,同时该行房贷额度充足。古田路上的恒生银行工作人员也称,首套房贷利率执行基准利率。此外,在榕兴业银行和交通银行对于信用记录良好的客户,首套房贷利率最低也可执行基准利率。交通银行网点人员表示,优质客户房贷利率还可在基准利率基础上再适当下调。
除了执行基准利率外,部分银行首套房贷利率则也从原先上浮10%下调至5%。古田路上光大银行和招行网点人员均表示,银行首套房贷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5%。邮储银行网点人员告诉记者,该行首套房贷利率在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5%至10%不等。此外,部分银行首套房贷利率暂维持原有水平。在榕的中信、平安银行网点人员表示,首套房贷利率需上浮10%。
不同银行利率分化进一步明显,客户办理房贷需要“货比三家”,在不同银行办理贷款业务,利息差别还不小。如贷款100万元,采用等额本息法,贷款期限20年,按基准利率(6.15%)的月供为7251.12元,总利息为74.02万元;利率上浮5%(6.4575%),月供为7430.73元,总利息为78.33万元;利率上浮10%(6.765%),月供为7612.56元,总利息为82.7万元。这意味着,同是首套房贷,市民在不同银行办理贷款利息最高可差8.68万元,每月还款额最高可差361元。
首套房贷执行利率水平
基准利率基准利率基准利率基准利率最低可为基准利率基准利率基础上约上浮10%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5%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5%
最低可为基准利率基准利率基础上约上浮10%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5%至10%
基准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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