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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之于民 钱归何处》

  • 发布时间:2014-12-01 07:29:32  来源:长春晚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新闻核心

  新华社记者近日调查显示:北京、上海、广州、天津等城市,以行政事业性收费名义收取的路边停车费,是本该纳入政府财政所得,有一半不知去哪儿了,而另外一半虽然收进了政府口袋,但如何使用,亦是笔糊涂账。

  谁的马路?

  关于这个问题,可能有很多答案,有人会说——国家的,有人会说——社会的,有人会说——纳税人的。显而易见,国家、社会都是由纳税人构成的,原来由泥土托起的土地,被拿纳税人的钱铺了沥青或石头、水泥。马路以及车位,从头到尾都是公共资源,裸露在青天白日下的公共空间。纳税人既然是投资者,就应该享受这些公共资源。至于是该免费享受,还是交钱享受,却成了挺让人纠结的问题。

  纳税人交钱修的马路,自然价格不菲,有人用油漆画一个框就能坐地收钱,除了收费员的工资之外,其余就几乎是零成本了,每天,该车位的“翻台率”极高,收入从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天底下比这更好做的买卖恐怕还不多。现在有些大中型城市打着“解决城市拥堵”旗号声称“我市新增几万个车位”,大多指的,并不是修建了多少个室内或室外专位专用的停车位,而是这种划地收钱的马路停车位。马路还是那条马路,宽度还是那个宽度,面积还是那个面积,只是说法换了,所谓“新增车位”,其实是“新征收停车费”了,原来这些马路停车是不收钱,收费的确属于“新”内容,赚钱的同时还可以当一把亲民的政绩新闻宣扬一下。

  很多城市管理者,爱用经济数字来换算公共事务、公益事业,即使在倡导福利型社会的今天,也不会让马路成为有车一族的免费午餐,于是以行政事业收费名义收取这笔费用。收费理由一大堆,似乎合理合法,既有地方政府的红头文件,又有物价局的批件。行政收费的决心到了这个地步,有车族似乎无话可说,面对理由,嘴被堵上了,但这不能阻止他们交费时候的心中疑窦——这笔钱哪儿去了?收费员,手上拿的是盖着红章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单据,但几乎所有人都知道——这个地段是被某某个体公司承包的。

  交钱修路的纳税人有权知道——个体公司怎么拿到的承包权,和地方政府的分成比率是什么?马路收费进入财政后续的支取用项在哪里?

  笔者综合新华社记者采访,再搜集多个国内城市关于马路收停车费项目信息看到,有少数城市的确进行了马路停车位收费项目招标,但很多城市的收费公司属于神兵天降,至于什么来头以及收费标准是如何确定的、政府的项目财务公布,鬼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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