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廊与艺术家的不平等恋爱
- 发布时间:2014-12-01 04:31:52 来源:南方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善言斋
日前,收藏家刘益谦以3.48亿港元拍下明代御制唐卡的任性行为,让尚在调整中的艺术品市场骤然沸腾起来。
不可否认,天价成交的数字,对每一位关心艺术品市场行情的人都是直接的刺激。正因为有了一连串像御制唐卡、明成化斗彩鸡缸杯、《最后的晚餐》、明永乐铜鎏金释迦牟尼佛坐像这样的天价拍品,才使得每年的艺术品春拍和秋拍备受瞩目。一些刚入行的投资者,甚至还一度误以为拍卖行就是整个艺术市场。
关注统计的人都知道,中国的艺术品市场规模,虽然在2014年发起了向4000亿元历史大关的总攻,然而,根据雅昌统计,2013年全年中国拍卖业的艺术品总成交额不过643亿元,即使在最疯狂的2011年,也没有突破1000亿元。由此可见,动辄以过亿元的天价拍品狂吸世人眼球的拍卖行,在国内还并没有成为艺术品交易的主渠道。中国艺术品市场的基本盘,实际上仍由千千万万平时并不起眼的画廊、画店和其他更广泛的私底交易所支撑。从这个角度来讲,分布在全国大中小城市各个角落的画廊、画店,才真正是艺术家(尤其是中青年艺术家)的衣食父母。
事实上,笔者接触过的很多艺术家,不管是荣登胡润艺术榜、年销数千万元的一线画家,还是有价无市、整天守着一屋作品自娱自乐的二三流画家,都极少会对外承认自己与画廊或其他艺术品经营机构的这种“父子”或“母子”关系。甚至还有相当一部分艺术家,非常忌讳别人在他们面前谈论艺术品买卖的事情,似乎艺术家与商人扯在了一起,就是对艺术的背叛。正因为艺术界普遍存在要依赖商业却又害怕被商业化的这种复杂心理,近年来,艺术品经营界也出现了一些比较有趣的现象,有些画廊,明明是奔着以展带销的目的来为一些艺术家操办展览,但门面偏偏要往学术上靠;而一些画廊的老板,名片里却经常标的是某杂志的总编或社长。
在笔者看来,大多数艺术家更愿意与画廊保持一种近似于恋爱的关系。现代人的爱情观,最大的特点就是倡导双方平等。从这个角度来讲,画廊被艺术家视为恋爱对象并不见得吃亏了。关键的问题是,在一些画廊看来,恋爱本质上就是没有协议的合作。事实上,笔者认识的很多与画廊长期合作的艺术家,只要是稍有名气的,的确很少与画廊签订正规的合作协议。二者平时的交往,依靠的仅仅是一些口头协议。所谓口头协议,靠的是双方一句话,有任何一方反悔,另一方铁定没辙。业内常有人抱怨国内的艺术家契约精神太差,废话——连契约都没有,哪来的精神!
口头协议大行其道,无疑加大了画廊的经营风险。退一步来说,当一名艺术家的作品还处在市场成长期,即使双方订立协议,仍不是万无一失的。因为双方合作的标的是艺术品,而艺术创作带有明显的人身性。画廊要想把市场蛋糕做大,唯有先提高艺术家的知名度,然后用艺术家的知名度来带动作品的销售。必须承认,艺术家大多不会与画廊签订长期合作协议。既为短期,其创作的作品就是有限的,因而合同期内画廊的每一分投入,只能转换成对市场未来收益的预期。那么,市场未来收益的掌控权在谁手里呢?未来那份合同都还没有签,当然是在艺术家手里。万一艺术家在成名后不再续签合同,这份预期无疑就会成为一张空头支票。
当然,每一位艺术家都避不开要经历从无名到知名的成长过程。在艺术家成名前,就要求其签下卖身契也是有问题的。由此可见,公平总是相对的。也有艺术家曾经在笔者面前感慨:抛弃一家市场影响力还不如自己的画廊,难道有错吗?
这话说得也是,当麾下的艺术家已不再是当年的“吴下阿蒙”时,画廊仍沉醉于以前“带头阿哥”的角色,难免就会让双方的关系出现裂缝。就好比老公成了大企业家,老婆还守着老家的一亩三分地不放一样,这不是明摆着让双方的身份地位不对称吗?
冯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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