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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今年审结多起集资诈骗案 专家吁立法推小微金融

  • 发布时间:2014-11-29 20:21: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中新网杭州11月29日电(见习记者 施佳秀 实习生 董佳丽 胡佳棋)今年以来,浙江衢州、温州、绍兴等地法院审结了多起集资诈骗案件,这些案件多发生在几年前,部分涉案金额达数亿元,受害者近千人。多位业内人士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分析称,此类案件频发的原因之一是2008年至2012年期间,由于国家经济政策变化,许多企业资金链断裂,转向民间集资,投机者借机大量非法吸存、集资诈骗,现如今浙江经济受影响,下行压力加大,建议加强民间借贷立法,采取发展小微金融等金融改革措施。

  浙江衢州等地频发集资诈骗案件

  2008年8月,浙江衢州快递服务部老板徐某注册成立光头投资咨询服务部,以个人的名义出具借条,以光头投资咨询服务部作担保向社会集资。2009年5月,徐某又注册成立了江山风雷商贸发展有限公司,以生产经营需要流动资金为由,采用以个人名义借款,江山风雷商贸发展有限公司担保的方式进行集资。2008年10月至2012年5月4日案发,徐某以其本人为借款人,光头投资咨询服务所、风雷公司等为担保人,共向900余人非法集资共计5.54亿余元,归还本息1.5亿余元,实际骗得4.04亿余元。2014年9月3日,浙江省衢州中院公开宣判该起刑事案件,一审判决徐某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10年前后,浙江衢州江山安泰房地产有限公司负责人毛某一家三口以安泰公司发展需要资金为由大肆对外借款,三人先后以个人名义、安泰公司担保或三人互相担保的方式,出具借条,许以月利率2分至5分的不等利息回报,前后共向148名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吸收存款达人民币2.78亿元,至案发尚有2.37亿元的本金无法归还。今年5月,浙江衢州江山法院分别判处一家三口有期徒刑3年、缓刑五年等不等刑罚。

  据浙江衢州中院透露,近年来,江山市非法集资案件集中爆发,自2013年以来,衢州中院审结江山市集资诈骗案8件,涉案金额总计17.9亿余元,造成数千人被集资人经济损失总计9.3亿余元。

  不仅衢州,浙江绍兴、温州等地集资诈骗案件近年也多有发生。

  据报道,检察机关审查认定,2010年至2013年7月,从纺织品到高新技术的绍兴“明星”企业老板倪小永在明知自己的企业无还款能力的情况下,仍以生产经营需要资金为由,以2至4分的高额月息为诱饵,从王某、陈某和沈某等人处先后骗得1.4亿余元。这些钱大部分被倪小永用于个人购置房产、购买高档汽车等。

  另据媒体报道,2010年6月至2012年12月,原温州市滨江新区建设管理办公室市政征收管理处党支部书记蒋公开以高额利息为诱饵,虚构单位资金周转、个人投资、购房等名目,以单位或其个人名义向多人非法集资7千余万,至案发时,蒋公开尚有5千余万无法归还。

  记者了解到,这些案件中的集资行为大多发生在2008年至2012年间,其中企业老板、公职人员案件占据一定的比例,原因是2008年金融危机后,国家经济政策的变化,导致民间集资盛行。

  专家称企业资金链断裂致民间集资盛行

  多位金融专家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就坦言,2010年前后正值民间集资火热时期,当时由于国家紧缩银根,许多企业资金链断裂,民间集资盛行,非法吸存、集资诈骗有机可乘。

  民进中央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会常务副会长、温州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会长周德文表示,一开始国家采取的是宽松的经济政策,企业容易从银行取得贷款,大量资金流动性较大,许多企业盲目扩张,投资到煤矿、房地产,房地产拼命涨价,最后国家开始“踩刹车”,国家银根紧缩,企业资金链断裂,被迫转向民间借贷。

  “当时以工厂的名义去民间借贷,房地产好赚,大量的资金往那边转,高利率。”浙江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所长徐剑锋告诉中新网记者,“民间借贷长期存在,很多民间利率是高利贷,因为经济形势比较好的情况下,这种情况波及少,往往得到比较高的收益。”

  温州大学商学院教授胡振华也认为,当时民间集资的盛行和国家经济政策存在着内在联系,“2008年,国家金融危机爆发,为了促进经济发展,货币政策和贷款放松,刺激了经济的发展。后来又收缩,民营企业的资金链就断掉了,只能转向民间借贷。而在这些民间借贷中存在高利贷,其中也不乏骗钱行为。”

  胡振华告诉中新网记者,当时的民间借贷合法得非常少,民间借贷一直游离在合法和不合法之间。因为中小企业面临贷款难的问题,存在市场,担保公司就变成了贷款机构。“这些担保公司往往是私人办的,规模也不大,急功近利,肯定会出现问题的。民间借贷因为银根缩紧就旺了,旺了之后就出现了问题。”

  胡振华坦言当时企业老板们存在一个错误的想法: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凡事有政府兜底。胡振华表示这是一个错误认识,导致了民间借贷中大胆借钱的举动,老板们借款太多,项目上得太猛,以致于后期造成的影响就更大。

  集资诈骗被指伤害民间信用加快金融改革减影响

  专家认为,大量的民间借贷、集资诈骗不仅伤害了民间信用,对浙江经济也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胡振华认为集资诈骗对于民间信用是个很大的伤害,他以温州的民间借贷为例,“往往是亲戚朋友,基本上也是熟悉的人,对亲情关系也是大的伤害。”不过,他也提到,反过来看待这个事件也是一件好事,因为民众的民间金融意识和金融防范意识都可以得到提高。

  “副作用和后遗症,不合法的民间金融行为破坏地方的金融秩序。”浙江省浙商研究会执行会长杨轶清说,民间借贷本身是合法的,但是这种集资诈骗案件多了之后,会影响民间借贷的积极性。

  周德文则认为,集资诈骗案件的爆发,许多企业因此停产倒闭,对浙江经济影响很大,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各种矛盾凸显。

  谈及如何解决,周德文和杨轶清坦言,应该加快金融改革,令民间借贷合法化。

  杨轶清认为,应该放开银行业的准入门槛,发展小微金融,发展多层次的金融机构,也要让银行业充分发展,更多地提供服务,另外温州的许多措施不能只局限于温州,比如金融机构主体实现多类型发展。

  除了发展小微金融,杨轶清认为在短期内,金融机构无法进行全覆盖,无法满足所有民营企业的需要,因此在相当长的时间内,要让民间借贷客观存在,“并不是说全部收编,还是要给它一个活力,一个机制。”为此,杨轶清提到应该让民间借贷合法化,担保中介结构在加强监管的同时还要放开活力,“我们很怕出现管死,有序化,又要有活力。”

  周德文也建议政府加强立法。“首先立法能规范行为,其次破解民间借贷的危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胡振华则认为,政府的工作已经开始做而且达成了一定的成效,比如建立民间金融管理制度,“同时民众自己也有恢复的功能,不乱借钱了,要借也会到政府审批的机构去借”。不过,胡振华也提到,“集资诈骗中最难办的事情是,原本血本无归的那些人心理上可能很长时间缓不过来,可能一辈子,可能几十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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