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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制度保障机制

  • 发布时间:2014-11-29 04:31:56  来源:农民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潘铎印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8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决定从今年11月24日至2015年2月10日,在全国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通知》确定,专项检查主要检查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遵守最低工资规定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等。

  时下,农民工被“欠薪”得不到有效治理,已成为社会“痼疾”。劳动者付出辛苦劳动,却拿不到报酬,这是对劳动的亵渎和对劳动者的歧视,也是法治社会的法制缺失。近些年,国家和各地方出台了不少相关政策,不少地方年终清欠风暴似乎也未停止过,但欠薪讨薪问题依然屡禁不止。笔者认为,其中的主要原因是有关部门缺乏出击整治欠薪的主动性,没有建立起整治欠薪的长效管理机制。由“欠薪”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对社会健康发展带来了严重影响,并不断蚕食着社会公平正义和公共信任基石。

  要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制度保障机制。年底将近之际,人社部会同相关部门联合下发通知,择期在全国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有利于促进各用工单位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将会大大减少农民工因欠薪上演跳楼、爬塔吊等“讨薪秀”的案件发生。这样的专项检查是完全必要的,但笔者认为,有关职能部门清理欠薪工作应前移,常态化督促用工单位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要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制度保障机制,重视日常的投诉,确立政府部门首问负责制,强化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程序的便捷化建设,让农民工能够以最短的时间、最小的代价要回工资。建立清欠联动制度,强化企业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制度、工资支付监控制度、欠薪报告制度、工资保证金制度建设,推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等办法,保障农民工按时收到劳动报酬。有关部门应总结经验教训,着眼长远,完善监管,平时大力开展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劳动保险缴纳情况、农民工生产生活安全情况等方面的检查,把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日常化。更关键的是应强化劳动部门和各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力度,对于农民工的投诉要高度重视,迅速妥善解决。加大对恶意欠薪的打击力度,对于违规企业严惩不贷。

  要依法治理欠薪行为。去年,最高法发布《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定罪量刑标准进行了明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各地各部门应当认真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认真执法、严格执法,对以身试法、恶意欠薪的企业和个人依法从重惩处,对政府工程项目的欠薪行为也要严格查处,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依法解决农民工工资被不法企业拖欠的问题和社会顽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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