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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暖宝漏液烫伤皮肤

  • 发布时间:2014-11-28 14:29:16  来源:今晚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记者王绍芳)气温不断降低,电暖宝成为人们喜爱的随身取暖物品,针对已经发生的电暖宝伤人事件,昨日,中消协、市消协联合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和使用电暖宝时一定要注意防范安全隐患,避免发生内液泄露、烫伤皮肤等危险事件。

  据了解,电暖宝分为电极式和铠装发热元件式两种。前者因安全性较低已被国家禁止生产销售,目前允许继续销售的是安全性高的铠装发热元件式电暖宝。从外观上看,目前市面上流行的主要是储液的软袋式电暖宝,少部分是固体电热饼。据中消协投诉与咨询信息系统统计分析,消费者在使用电暖宝的过程中,发生的伤人事件已不在少数。为此,消协提醒消费者应购买有CQC自愿认证证书、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等相关证明齐全的电暖宝品牌,切勿在路边摊贪图便宜购买“三无”产品。购买时不仅要注意通电储热安全,也要观察表面材料是否有颜色迁移现象,避免引发皮肤受损。特别注意不要让储液软袋式电暖宝跟尖锐物品及明火接触,以防损坏,发生内液泄露;切忌将电暖宝抱在怀中一边充电一边取暖,以防发生触电危险;注意电暖宝输入插口部分是否有变黑、打火现象,如出现此现象,应立即停止使用。电暖宝说明书中应有建议安全使用寿命,一般是1年到3年不等,因此,消费者不要长期使用同一个电暖宝,避免电暖宝“超期服役”。此外,对于固体电热饼式电暖宝,由于其无法自动彻底切断电路,因此必须注意充电时间,及时停止充电;而且,这种类型的电暖宝刚充完电时表面温度较高,消费者在使用时最好套上布袋,以免烫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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