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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领域引入保险机制

  • 发布时间:2014-11-28 14:09:19  来源:北京晚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记者贾中山)今天上午,市安监局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在安全生产领域引入保险机制,安全生产事故如果发生意外伤亡,企业从业人员在工伤保险50万元补偿外,另外最低可再获30万元经济赔偿。社会公众将获得80万元的经济赔偿。

  市安监局副局长唐明明介绍说,安全生产责任险的保障对象为受到生产安全事故伤害的人员,既包括企业从业者,也包括涉及到的社会公众。安全生产责任险赔偿金用于四个方面:对事故受伤人员的紧急医疗抢救费用;直接用于抢险救援的费用;紧急医疗抢救费用;法律费用。根据本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安全生产责任险试点范围选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煤矿、非煤矿山、轨道交通运营、高处悬吊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影剧院、使用液化石油气罐的餐饮经营企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燃气供应等行业的企业,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单位,未来逐步在本市其他行业领域全面推广。

  据悉,加入安全生产责任险前,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后,每一位死亡员工最多可获得50万元的工伤保险赔偿,每一位死亡社会公众最多可获得80万元的赔偿。加入安全生产责任险后,员工最少可在获得工伤保险赔偿的基础上,再获得30万元的赔偿。社会公众的补偿不变。

  安润国际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总裁张驰介绍说,在加入安全生产责任险后,投保企业赔偿给员工的30万元与社会公众的80万元,将由保险公司承担,这就减轻了投保企业的负担。

  唐明明称,在安全生产领域引入安全生产责任险,不仅是对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保障,也是对投保企业的一种保障。“高危行业和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较大的风险,一旦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企业将面临巨额的经济赔偿责任。比如今年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员的侵权赔偿金可高达80.64万元/每人,中小企业难以承担。通过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企业可以将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J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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