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市行撤告字[2014]28号
- 发布时间:2014-11-27 16:30:56 来源:住建部网站 责任编辑:罗伯特
武汉镇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湖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资质动态核查中,发现你单位注册建造师数量达不到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标准要求,并给予你单位3个月的整改期。你单位在整改期满后,注册建造师人数仍不达标。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我部拟撤回你单位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我部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材料,逾期未陈述、申辩,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 系 人:李雪飞 刘精华
联系电话:010-58933327,58934450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