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地区金融IC卡知识宣传竞赛第3期
- 发布时间:2014-11-27 06:34:07 来源:南京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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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全面发行金融IC卡为契机,以“磁”旧迎“芯”为主题,加深社会公众对金融IC卡的了解,引导更多持有磁条借记卡的市民走进网点换领金融IC借记卡,人行南京分行营管部联合本报、中国银联江苏分公司等单位,共同举办金融IC卡知识宣传活动,本报将连续刊登四期有关金融IC卡的知识宣传,普及金融IC卡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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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5日,央行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进金融IC卡应用工作的意见》(银发〔2011〕64号),决定在“十二五”期间全面推进金融IC卡应用,并对相关工作做了具体安排部署。
在“十二五”期间,加快银行卡芯片化进程,形成增量发行的银行卡以金融IC卡为主的应用局面。推动金融IC卡与公共服务应用的结合,促进金融IC卡应用与国际支付体系的融合,实现金融IC卡应用与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等创新型应用的整合。
(1)优先改造受理环境。自2013年1月1日起,实现境内所有受理银行卡的联网通用终端都能够受理金融IC卡。其中,2011年6月底前,直联销售点终端(POS)能够受理金融IC卡;2011年年底前,全国性商业银行布放的间联POS能够受理金融IC卡;2012年12月底,全国性商业银行布放的自动柜员机(ATM)能够受理金融IC卡。
(2)积极推进卡片发行。自2015年1月1日起,在经济发达地区和重点合作行业领域,商业银行发行的、以人民币为结算账户的银行卡应为金融IC卡。
(3)切实保障联网通用。金融IC卡跨行转接与清算系统应根据金融IC卡发展情况,及时补充完善相关规则,扩充系统承载能力,保障转接与清算及时、安全和高效。
(4)大力拓展行业合作。金融IC卡发卡与受理应注重技术创新和业务创新,重点加强在公共服务领域开展多应用,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实现与公共服务领域2-3个行业的合作。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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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IC卡常见问题解答
金融IC卡与其他行业IC卡有何不同?
两者的区别:第一是发卡主体不同,前者是由金融机构发行,后者是由非金融机构发行;第二是结算渠道不同,前者是通过银行网络进行结算,后者则是通过行业结算渠道;第三是管理规则不同,金融IC卡采用实名制,资金更安全;第四是使用范围不同,前者可在所有银行卡受理渠道使用,后者只能在行业受理终端上使用;第五是服务功能不同,金融IC卡具备借记和贷记等功能,同时还支持多应用;第六是互通能力不同,各银行发行的金融IC卡可互联互通,而行业IC卡一般不可通用。
为避免ATM终端进卡口被非银行卡等异物破坏,在受理银行卡时,ATM终端通过银行卡上的磁条来判断其是否为银行卡。
持卡人若见到收银员通过刷磁条的方式受理金融IC卡该如何应对?
收银员在受理金融IC卡的时候应首先尝试通过芯片完成交易,因此持卡人有权要求收银员使用芯片进行交易。若收银员直接采用刷磁条的方式,持卡人可以提示收银员自己所持银行卡为芯片卡,并要求使用芯片界面进行交易。但如果因为芯片或终端发生故障而无法通过芯片进行交易时,可通过磁条完成交易,即降级交易。为了督促商户形成受理芯片的习惯,人民银行在部分地区开展了金融IC卡风险转移工作,即由收单商户承担降级交易所导致的全部风险损失,以此来引导收银员正确受理金融IC卡,减少降级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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