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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股份合作重构集体经济

  • 发布时间:2014-11-27 03:34:06  来源:大众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 本报记者 孟 佳

  11月18日,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教育部《高校智库专刊》社会发展编辑室、中国城市治理研究院联合创办的第一届中国地方政府改革创新成果新闻发布会暨“全面深化改革”地方经验报告会在北京举行。4宗地方改革实践成果被报告会认定兼具创新典型性和推广价值,山东省东平县土地股份合作社及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探索实践位列其中。

  据了解,去年以来,东平县在全国先行先试,探索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在不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前提下,通过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引导农民带地入股,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促进了农民增收。

  东平县副县长臧玉海介绍,改革之前,东平县农户每家三、五亩的地块,投入成本高,产出效益低。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家庭主要收入转向务工,进城的不种地,留守的种不了。企业、种植大户拥有充足的资金、一流的技术、完善的网络,但却缺乏大显身手的平畴沃野。在传统农业地区,许多村庄集体经济还是空壳,村庄治理陷入困局,出现了“集体经济无实力、为民办事无能力、群众缺乏向心力”的局面。

  由于各村村情不同,发展路子也不一,东平县摸索出政府引导、能人带动、资本融入、资源整合等不同路子的土地股份合作模式。例如,立足移民大县实际,该县沙河站镇用活政策性资金,引导11个移民村将370万元移民扶持资金折股入社,在孟庄村成立“联润土地股份合作社”,建成276亩蔬菜大棚,发展设施农业。接山镇后口头村则引入经营大户成立炬祥土地股份合作社,农户以202亩承包地、村集体以350亩河滩地入股,大户以资金和种苗入股,发展花卉苗木经营。

  目前,全县共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51家,入社农户7797户,规模经营土地41778亩。发展家庭农场161家、专业合作社1177家、规模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到152家,初步构建了主体多元、类型多样、优势互补、产业丰富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通过入股土地股份合作社,农民有了“租金+股金+薪金”, 成为“三金”新型农民;村集体通过集体土地、基础设施入股,为合作社提供组织服务,收入渠道日益多元,集体经济得以壮大。以银山镇南堂子村为例,通过全村群众入股,发展旅游观光农业,安置本村闲散劳动力200人,2013年集体增收50万元,村民人均增收1000元。

  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院教授、中国农村研究院执行院长邓大才评价东平的土地改革说:“东平的改革有两个特点,一是成功确权,让农民有了财产权,确权是改革最重要的环节,二是通过确权搞活了经营权,并且搞活的不单是个体,而是通过把农民组织起来发展集体经济。”

  对于学界和实践中素有争议的工商资本下乡问题,臧玉海认为,就目前的情况下,工商资本下乡还是很需要的,现代农村发展需要资本支撑,并且资本下乡还会带来技术、管理、人才等要素。梯门镇西沟流村宝泉土地股份合作社引入工商资本,通过完善基础设施,整合村集体资源,将村民824亩耕地、村集体876亩荒坡地集中入股,发展集畜禽养殖、林果采摘、观光旅游为一体的高效生态农业,使得农民和集体收入翻番。

  不过,臧玉海同时认为,引入工商资本需守住底线,切实保护农民权益,不能改变土地用途,不能单纯采用流转的办法。“要让更多农民参与其中,不仅要让农民获得租金,还享受股份合作的分红。同时,政府要完善监管措施,适当提高工商资本下乡的门槛。”臧玉海说。

  据了解,此次经验发布会面向市、县级和市县级以下政府单位及其组成部门,根据自愿性、无偿性、公正性原则,由专家评审委员会和筹备委员会两大机构评审、遴选,入选首届地方创新改革实践的有4地:厦门市海沧区“美丽厦门,共同缔造”社会治理实践、广东省蕉岭县“三位一体”农业生产经营综合体改革、山东省东平县土地股份合作社及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探索实践、湖北省巴东县“农民办事不出村”信息化服务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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