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反避税第一案剑指微软
- 发布时间:2014-11-27 02:33:16 来源:西宁晚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综合消息 当地时间11月25日,路透社称,因微软公司跨境逃税,中国已向微软补征了1.4亿美元的税款。
北京时间11月23日,新华社撰文以“避税与反避税:税务部门和跨国公司间的‘猫鼠’博弈——从‘中国反避税第一大案’说起”为题,披露了相关细节。
这篇文章写道,“M公司是一家全球知名企业,在世界五百强的排名长期名列前茅,总部设在美国。1995年公司在北京投资设立了外商独资企业……注册资本高达2000万美元。”
根据路透社的分析,微软是唯一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司。
新华社文中指出,这家美国公司的中国子公司补税及利息共计8.4亿元(人民币,下同),按照企业目前销售规模测算,其未来每年将为中国增加税收1亿多元。
该案件因数额巨大、影响巨大,被称为“中国反避税第一大案”。新华社援引税务专家的话表示,这一案件揭示出跨国公司避税的惯用手法——转移利润,即利用不同国家的实际税率差异,不合理地将利润转移,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空有GDP,税收不见了”。
微软总部位于美国华盛顿州雷蒙德,该公司没有对该报道予以证实,但也没有否认。
“2012年,中国和美国的税务机关就微软在中国的运营达成一项双边预约定价协议,”微软发言人通过电子邮件发表声明说,“根据预约定价协议的条款,中国将在此基础上向微软征税。”
所谓的预约定价协议,就是转移定价,指的是在子公司之间簿记价格和销售方式确定对应的税务处理方式。微软等很多跨国企业都在全球范围内使用这种方式。
根据2014财年的财报,微软总的实际税率是21%,远低于35%的美国企业所得税标准税率。其中主要的原因就是该公司通过这种转移定价方式,将利润转移至爱尔兰、新加坡,以及波多黎各的“外国区域运营中心”。
新华社称,蹊跷的是,M公司在中国的子公司“自设立以来几乎没有什么盈利”,6年累计亏损达20多亿元。但是,“从M公司所处的行业看,北京市该行业的平均利润率在12%以上,而这家公司的平均利润率只有负18%。”税务机关经过调查后发现,主要原因是“利润的一半以上都要支付给美国母公司,作为提供研发服务和技术支持的特许经营费用,也就是说中国子公司利润需至少超过目前的一半以上方能盈利”。
报道称,这家美国公司承认了避税行为,其中国子公司同意向政府补交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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