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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矛盾纠纷? 找陈大姐帮忙

  • 发布时间:2014-11-26 04:33:43  来源:成都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陈大姐,我孙子把房子抵押出去了,女儿又不愿意跟我住,将来要是没有地方生活,我该怎么办?”不久前,年届八旬的周婆婆(化名)来到大邑县晋原街道红光社区,向党总支书记陈朝晖倾诉自己的烦恼。了解来龙去脉后,陈朝晖找到老人的女儿和孙子,告诉他们其中的人情、法理,最终妥善解决了老人的生活问题。

  在红光社区,陈朝晖就是这么一个“爱管闲事”的人,不管大事小事,只要群众遇到麻烦,她总是会出现在矛盾现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用自己掌握的法律知识和特有的亲和力,为群众调解纠纷、化解矛盾。

  要说法也要说情

  她是群众信得过的陈大姐

  兼顾法理与情理,从法律的角度做出专业解释,从情理的角度化解矛盾怨气,是陈朝晖在工作中总结出来的经验。正是因为办事公道,处处为群众着想,她也成了社区群众最信得过的人。

  这一次,周婆婆专程来找她,也是为了请她评理、想办法。原来,周婆婆有一儿两女,此前一直和儿子住在自建房里。去年,孙子在征得父亲同意后,背着老人把房子拿去抵押贷款,后来儿子因病去世,老人对此事更无从知晓。直到相关公司上门做评估,她才知道房子已经被抵押出去,“儿子不在了,孙子把房子抵押了,两个女儿也不想跟我住,我以后该怎么办?”了解了情况后,陈朝晖走访了她的两个女儿和孙子,经过耐心劝说,最终让他们坐在了一起。

  陈朝晖告诉老人的孙子,从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角度来说,这套房子有老人的份额,在老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其进行抵押,应当对老人给予补偿。她强调子女本来就应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再说了,家和才能万事兴,对于一家人来说,有什么比亲情更重要?”最终,在陈朝晖的努力下,孙子答应补偿老人,婆婆也住到了小女儿那儿。

  重视防患于未然

  普法工作从青少年抓起

  作为社区的党总支书记,陈朝晖思考得最多的,是如何创新形式,让群众更主动、更方便地接受普法宣传。在她的努力下,红光社区安装了LED显示屏,每次的宣传内容显示在屏幕上。此外,社区还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通过秧歌、太极拳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

  在普法工作中,陈朝晖尤其看重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她不但积极利用社区资源和社会资源,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培训,还组织带领社区学生和家长参观监狱,对青少年进行预防犯罪教育,让他们学会端正行为,强化自己的法律意识。这些活动都得到了社区青少年和家长的一致好评。

  此外,针对不同群体需求,她还经常组织专题法制讲座,以案说法,形式生动活泼,很受群众欢迎。“我们的努力,都是为了在社区营造一种学法、知法、守法的氛围,这才是化解群众矛盾,营造和谐社区环境的根本方法。”陈朝晖说。 本报记者 杨甦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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