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贷款”助家庭农场快速发展
- 发布时间:2014-11-26 03:33:15 来源:浙江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任宝轩
衢州市腾聪家庭农场负责人腾聪是玉环人,从2010年起一直在衢江区莲花镇从事蔬菜、水果种植。目前,农场共有土地210亩,大棚14万平方米。虽然农场经营上了规模,年收入达到200多万元,但是仍有两个问题困扰着他:一是农场生产中潜在的自然风险如何抵御;二是作为外地人,在当地难以找到担保人,又没有抵押物,难以贷到扩大生产所需资金。
现在,困扰腾聪的两个问题都得到了有效解决。人保财险衢江支公司推出的“金伞”家庭农场组合保险,为他的大棚和大棚蔬菜都上了保险,如果遭遇自然灾害,农场的大棚和棚下作物都能得到赔偿,缓解了自然风险。最让腾聪高兴的是,“金伞”组合保险中的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帮助他顺利从衢江信用联社获得30万元贷款,缓解了资金压力。此外,做事周全的腾聪还为农场务工人员和自己都投保了意外险,彻底解除后顾之忧,让自己可全心投入生产。
保障全面解除后顾之忧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中,首次提到了“家庭农场”,提出鼓励和支持发展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民合作组织专业合作社。为了响应中央号召,支持家庭农场发展,我省人保财险积极探索推出家庭农场保险业务,并在嘉兴市海盐县和衢州市衢江区首先开办。
在海盐,早在几年前,“家庭农场”这一新型的农业经营主体就已悄然兴起。去年一号文件推出后,当地政府和农民发展家庭农场的劲头更足了。人保财险海盐支公司顺应趋势,经与当地农经、财政、发改等部门深入研究探讨,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参保自愿”的原则,于去年5月率先设计推出了我省首款家庭农场组合保险产品,这款组合产品包括农机具综合保险、务农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大棚棚内瓜果保险三部分。全县经认定的家庭农场都可以参保,县财政对参保农场给予保费50%的补助。
在衢江区,家庭农场的发展同样受到当地政府高度关注。人保财险衢江支公司立足“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先易后难、协同配合、整乡(镇)推进”及“农户可承受、财政可承担、实际可操作”的基本原则,在有关部门支持帮助下,设计推出了家庭农场组合保险。这一组合保险在大棚保险与大棚蔬菜保险两项政策性涉农保险的基础上,增加了小额农村家庭财产保险、农村小额人身意外保险、务工农民小额保险、农村生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4项新产品。大棚和棚内蔬菜保险保费由省财政承担33%、县(市、区)财政承担22%、农场主自负45%。去年6月26日,衢江区翁有良等4户家庭农场首批签订家庭农场组合保险合同。
从保险责任和范围来看,海盐的农机具综合保险的保障对象是从事农业生产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插秧机等农用机械,保险责任主要包括农机损失、农机具机上人员责任和农机具第三者责任三个部分。务农人员意外伤害保险主要保障从事农场生产、且年龄在18周岁至75周岁的人员,保险责任主要包括意外伤害致死亡或残疾、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费用和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三个部分。大棚瓜果保险保障对象为棚内西瓜、甜瓜、葡萄、草莓等作物,保险责任包括风灾、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棚内作物损失。
海盐的家庭农场组合保险涵盖了家庭农场生产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财产、责任、意外等风险。衢江区的组合保险增加了家庭财产保险和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对农场生产保障更全面有力。
到今年10月底,两地已有164户家庭农场参加了保险,风险保障金额达1.105亿元;已处理赔案36件,支付赔款80多万元。
农场主融资有了新渠道
“我家开办家庭农场已有6年了,以种植油茶树为主,资金回笼比较慢。想发展缺钱,想贷款又难,只好东拼西借,好不容易发展到现在近500亩的规模。现在有了保险贷款,我就不愁资金了。这不,我刚刚拿到了30万元贷款,条件也比较优惠。”衢州市衢江区全旺镇岩头村的徐红文站在田头对笔者说。
徐红文所说的保险贷款正是家庭农场组合保险中的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随着家庭农场的迅速发展,农场主遇到许多问题,特别是由于抵押物不足,贷款比较难,进一步发展受到制约。为缓解家庭农场小额信贷难题,人保财险衢江支公司经过深入调研论证,在人行衢州市中心支行、衢江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信用联社等单位大力支持下,推出了衢江区家庭农场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实施方案,并于今年4月在全国率先试办。
“我们以比较优惠的条件予以承保,以促进家庭农场发展。”人保财险衢江支公司负责人介绍,家庭农场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的支持对象为从事生产或经营流通的衢江区家庭农场主,贷款机构为衢江信用联社。借款人融资成本由银行贷款利息、保证保险费、人身意外保险费组成;试点期间,银行贷款利率为同期银行基准利率,保证保险费和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费合计年化率为贷款本息的2%。家庭农场主单户贷款上限为30万元,借款人无需提供抵押和担保,便可以较为合理的融资成本从银行获得贷款。该保险试点期限暂为一年。
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由人保财险衢江支公司和衢江信用联社暂按7∶3的比例分摊贷款本息损失风险;当借款人欠息连续达3个月以上或贷款到期后1个月未偿还本息,银行催收未果即可向保险机构索赔。同时,贷款银行及时向保险公司提供出险、追偿情况及相关抵押物追缴、处置情况;保险机构收到银行索赔要求后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向贷款银行进行理赔。
“衢江信用联社与人保财险签订了合作协议,合作关系紧密,双方共同调查核实,开办之初就给292户家庭农场授信共4718万元。”人行衢州市中心支行相关人员介绍,为简化贷款手续,衢江信用联社放权,10万元以下贷款各乡镇网点可直接办理,不需再报批。为防范风险,双方建立了贷款风险叫停机制,当试点银行小额贷款不良率超过3%时,立即停办此项业务。同时,完善风险补偿机制,衢江区财政设立150万元的小额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当年保险机构赔款总额超出保费收入150%的部分,从小额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中给予补偿。
据悉,到今年底,衢江区家庭农场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贷款余额预计将达3000万元。
让更多家庭农场绑上“安全带”
今年8月13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简称新国十条)。“新国十条”第五条“大力发展‘三农’保险,创新支农惠农方式”提出“积极发展农业保险。按照中央支持保大宗、保成本,地方支持保特色、保产量,有条件的保价格、保收入的原则,鼓励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愿参保,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提高农业保险保障程度……”和“拓展‘三农’保险广度和深度。各地根据自身实际,支持保险机构提供保障适度、保费低廉、保单通俗的‘三农’保险产品。积极发展农村小额信贷保险、农房保险、农机保险、农业基础设施保险、森林保险,以及农民养老健康保险、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等普惠保险业务。”同时,第十条从“完善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的支持政策”角度对“完善对农业保险的财政补贴政策”提出了要求。“新国十条”对包括家庭农场保险在内的农业保险发展提出了具体要求,为家庭农场保险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
据省工商局提供的数据,截至2013年底,我省已登记各类家庭农场7500余家,经营范围涵盖蔬菜、水果、稻谷种植和水产、牲畜养殖等。
如何在更大范围为家庭农场发展提供更好的保险保障和服务?人保财险浙江省分公司农业保险部负责人表示,将借助“新国十条”的政策东风,按照省政府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要求,在总结海盐和衢江区等地经验及不足的基础上,优化家庭农场保险保障和服务内容,在我省更多的县(市)推开家庭农场保险业务,为我省家庭农场发展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
目前,我省人保财险许多市县公司正因地制宜,根据农户需求,制定保险方案,加强政府沟通,争取政策支持;各地宣传动员、业务人员培训、保险签单及服务落地等工作正在有条不紊推进。明年,家庭农场保险有望在更多县(市)推开,为更多家庭农场绑上“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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