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信用企业审批缩短三个月
- 发布时间:2014-11-25 12:31:25 来源:滨海时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 时报记者 赵贤钰 报道
■ 资质认定:取消了企业上一年度进出口总值50万美元以上、代理申报的进出口报关单及进出境备案清单总量2万票(中西部5000票)和3000票以上的规模标准,取消了新注册企业须适用当前信用等级满1年的时间条件
■ 优惠政策:信用最好的高级认证企业除适用一般认证企业管理原则和措施外,还将享受在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海关估价、原产地或者办结其他海关手续前先行办理验放手续;对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等便捷通关措施
昨日记者从天津海关获悉,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25号发布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将从12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基础上重新修订的,将根据企业信用状况开展企业认证,建立海关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在此次新政实施后,有资格申请成为高信用的企业预计将比以往增加2倍以上,高信用的外贸企业也将享多项通关利好。
高信用企业将增两倍
据了解,此次新出台的《信用暂行办法》,将企业分为3类4级:包括认证企业(海关高信用企业)、一般信用企业和失信企业,其中认证企业中又分为高级认证企业和一般认证企业,海关据此实行差异化管理模式。
“与以前《分类办法》相比,此次新政取消了企业上一年度进出口总值50万美元以上、代理申报的进出口报关单及进出境备案清单总量2万票(中西部5000票)和3000票以上的规模标准,取消了新注册企业须适用当前信用等级满1年的时间条件。”天津海关相关负责人表示,门槛降低了,有资格申请成为高信用的企业预计将比以往增加2倍以上。只要企业诚信守法、规范经营,不论规模大小和成立时间长短,都有资格申请成为高信用企业。
新区壳牌(天津)润滑油负责人欣明旋女士表示:“在新政实施后,我们可以直接申请高级认证。如果成功,相当于我们由过去的B类一跃成为AA类,这在以往要两年左右时间才能完成。”
外贸企业将享多项通关利好
据了解,在此次新政出台后,还将大幅减少核批环节,缩短办事时限。今后对高信用企业的认定,无须再由海关总署进行核准,放权给各直属海关或者隶属海关;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少核准环节,除了认证企业需要企业向海关申请认定外,其他企业信用等级调整都由海关按照客观、量化标准进行动态调整,无需向海关申请;大幅缩短信用认定办理时限。例如,高级认证企业评定时间仅需90日,办理时间较以前减少了约3个月。
与此同时,信用最好的高级认证企业除适用一般认证企业管理原则和措施外,还将享受在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海关估价、原产地或者办结其他海关手续前先行办理验放手续;对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等便捷通关措施。此外,《信用暂行办法》还明确规定“认证企业”就是中国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其中高级认证企业将享受与我国开展AEO互认合作国家或地区海关的优惠措施和通关便利,实现了我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与国际海关的进一步融合。
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天津关区目前注册AA类企业117家、A类企业967家,这些企业将分别适用高级认证企业及一般认证企业监管措施,享受更加全面明确的通关优惠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