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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共治求实效

  • 发布时间:2014-11-25 04:32:53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浙江在守护“舌尖安全”方面所面临的问题,有特性,更有共性。浙江今天所面临的挑战,就是全国大部分省份明天必须面对的现实。从这一意义上讲,浙江在农产品安全方面勇于探索和实践,不断出新求解的“方程式”十分值得关注、借鉴。

  经验一:有效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既体现了浙江的战略眼光、大局意识,同时也凸显其发展智慧和民生理念,质量安全问题对于浙江既是责任担当,也是发展之要,如今也正成为浙江发展的新优势所在。

  事实上,纵观西方发达国家在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上的经验,都是以此为契机,实现了农业现代化水平的不断提升和政府管理职能的有效转变。浙江将问题视作动力,将挑战视为机遇,下大气力向传统的生产方式说不,向旧的管理体制开刀,从资金投入、产业规划、管理体制等各方面都进行大的改革,既立足当前,又着眼于长远,探索出了一条符合中国国情,具有时代特色的发展之路。

  经验二:从“两美浙江”的提出,到“五水共治”的推进,浙江省委省政府一系列大手笔谋划,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了一个优渥的外部环境,把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推动,自是水到渠成、事半功倍。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既需要在农业发展中统筹,也需要在社会层面统筹,更需要在人与自然的和谐中统筹。浙江没有单单就抓质量安全而抓质量安全,而是将农产品质量安全融入了大战略、大工程,抓农产品质量安全才可能与各级政府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契合,避免“上热下冷”;才可能从生产源头、生产过程系统施策,跳出“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窠臼;才可能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开放度,争取主动,免于“灭火”、“堵漏”的尴尬;才可能真正将安全农产品“产出来”、“管出来”,从纸面落到实际。

  经验三:农产品生产者是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让其尽到责任,既要用道德约束,也要用强制手段;既要靠市场机制激励,也要靠政府力量的介入,以标本兼治方式提升生产者从事安全生产的能动性,最终培养重质量、守信誉的生产经营者。

  从浙江实践来看,无论是在产出环节还是管理环节,无论是市场无形的手还是政府有形的手,始终都是围绕生产者这一主体在起作用。浙江推行“五个一”标准化模式,培育扶持多种形式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大力推进农业品牌化建设,加强政府监管和法律惩处力度,则有效防范市场失灵和道德失范的风险,守住最后一道闸门。如此,形成了一个严密的体系,有效落实生产者第一责任,掌握了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关键所在。

  经验四:农产品质量安全既是现代农业的重要内容,也是转变政府管理职能、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题中之义。浙江省将“治理”的理念纳入政府监管之中,调动发挥各方面的积极力量,构建社会共治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新格局。

  浙江多地尝试“柔性管理”,用政府激励的办法,强化诚信体系和信用文化建设,让生产经营主体自觉加强生产过程管理。加强社会监督和消费维权,推动监管部门与其他部门、机构间建立协同联动治理机制。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的长效机制,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透明度,采用多种形式与公众主动沟通。这些综合措施有利于形成社会参与、人人关心、公众信赖的社会氛围,在更广的范围、更和谐的环境下推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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