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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工作机制预防职务犯罪

  • 发布时间:2014-11-23 01:51:40  来源:河南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为了进一步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深入治理腐败,逐步加大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力度,范县地税局、范县检察院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联系配合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要求,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使检税共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据了解,为了完善检察机关和税务系统的沟通协调,范县检察院、地税局成立了预防税务系统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工作指导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税务机关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日常工作及筹办联席会议等事项,对每年度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开展的情况进行总结,查找不足,分析原因,提出下年工作计划。

  税务机关定期邀请检察机关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法制培训、法制讲座和警示教育,每年召开联席会议,共同查找和分析税务系统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原因、特点和趋势,研究和制定预防对策,指导解决税务系统预防职务犯罪方面的突出问题,切实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深入持续开展。检税联席会议在充分沟通、调研的基础上,每年的第一季度召开,遇有特殊情况随时召开。

  根据建立信息交流和情况通报工作的制度,税务机关及时向检察机关通报预防职务犯罪的有关情况和税务人员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情况。对失职渎职犯罪性质轻微且不予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的案件,由检察机关办案部门及时向当事人所在单位通报案情,提出检察建议。税务机关纪检监察部门与检察机关预防部门每季度就人员职务犯罪情况进行数据交换和情况通报。

  此外,检察机关开展查处税务人员职务犯罪工作时,本着有利于增加地方税收,有利于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有利于调动广大税务干部工作积极性,促进税务干部公正廉洁执法的原则,尽力做好了预防与惩治、保护与打击的有机结合。检察机关在查处税务人员渎职犯罪案件时,根据违规的程度和造成的危害综合考虑,避免笼统和简单地把税务机关内部工作规定作为认定税务人员渎职犯罪的依据,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孙兆广郭文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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