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普惠金融须用好“市场的手”
- 发布时间:2014-11-22 07:50:22 来源:南方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日前,湖南岳阳县首批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发放,帮助当地22户农民用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到了2460万元信贷资金。当地成功引入民间“第三方”信息公司,搭建担保中介平台,并与人民银行、金融机构多方参与,共同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的经验值得借鉴。
从今年9月底开始,一场以农村普惠金融为核心的金融改革旋风,已在南粤大地掀起了。根据省金融办、省委农办、省农业厅等8个部门联合制定的《广东省开展农村普惠金融试点方案》,从2014年9月起,广东将利用1年左右的时间,在粤东西北试点县完成上述的农村普惠金融建设任务。
在笔者此前走访粤东西北部分农村金融服务业务开展情况时,不少受益农户以及金融机构负责人,都不约而同地提到了“如何才能可持续”的问题。对于当地村民而言,“甜头”享用过后并非一劳永逸,他们对于资金仍十分渴求,而目前的金融服务、信贷规模明显难以满足其生活生产要求。而对于金融机构而言,进入农村并不难,但想要真正打开农村市场,撬动业务新格局却并非易事。
笔者建议,要缓解或彻底解决这些问题,首先要全盘考虑,立足长远。相比珠三角,欠发达地区信用信息采集难、机构网点覆盖成本高、人才留不住等问题,始终困扰着企业,掣肘农村普惠金融业务的深入;一些地方政府朝令夕改,政策不能持续,金融机构投入大回报小,难以为继······如此种种,已成为了金融机构的“难言之隐”。此前,广东取得了不少“点”上的有益经验,如云浮信用村建设、德庆县农村产权抵押担保贷款,江门“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以及增城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等,但想要继续、快速地将这些经验推广至粤东西北地区,实现由点及面,无疑还需全盘考虑,立足长远。
其次,充分发挥政府的引领作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农户抵押物不足,往往难以得到贷款支持,这个时候发挥政府引领作用,支持和推动各级金融机构做好金融服务“三农”,往往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然而,随着农村普惠金融创新业务的逐步深入,覆盖面扩大,农户以及金融机构能否主动参与,各方积极性是否还能保持,则在于政府引领能否准确到位,也就是是否管好了自己的手,又用好了市场的手。
第三,发挥金融机构和农户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调动各方积极性,政府应着力探索设立普惠金融服务基金,放大财政资金,引导更多的金融机构到县域、乡镇和其他偏远地区提供普惠金融服务。同时,鼓励各类金融机构主动适应低收入群体和小微企业的需求,加大惠农业务创新,并完善普惠金融发展的外部环境,引入第三方机构,不断健全风险分散、转移和管理机制,才能夯实普惠金融发展的基础条件,实现多方共赢。
总之,只有让参与农村普惠金融的利益主体都能从中获益,才能保障多方共同参与,实现可持续的经营并不断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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