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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11”过后 网购投诉“一箩筐”

  • 发布时间:2014-11-22 07:33:44  来源:南京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记者邹伟通讯员侯小伟王小飞王芙蓉)疯狂的“双11”网购之后,有关网购的投诉也扑面而来。记者昨采访获悉,11月11日—20日,全市工商、消协已接到网购投诉682件,同比增长了46%。投诉的内容主要包括:发货速度慢、商品与描述不符、拒不退换货等。

  案例一:网购镜头松动,商家拒绝退换

  消费者殷先生向秦淮区工商分局投诉称,他“双11”当天网购了一款648元的镜头,商家是位于南京的某科技公司,17号收到货之后,拆开了镜头盒防拆贴发现镜头有松动,就联系商家要求退货。但商家称,镜头已拆开包装,影响二次销售,拒绝退货。

  秦淮区工商分局工作人员指出,今年3月15日起施行的新《消法》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经调解,商家最终同意为殷先生更换一款新的镜头。

  案例二:物流显示已发货,就是迟迟收不到

  消费者张女士在某医药网上为女儿买了一支治疗过敏性鼻炎的喷雾剂,当天购物记录上就显示该订单已发货,但随后订单一直显示揽件中,直到20日还显示从广州某揽件地来到了广州转运中心。本来一两天时间的快递,10天以后却仍然没有从商家所在的城市出发,让张女士非常心急,于是致电秦淮区消协问该如何向商家索赔。

  消协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对于快递的收货时间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张女士只能等收货之后再和商家协商。

  案例三:订单确定后商家又称“商品缺货”

  “商品缺货”也是今年“双11”网购投诉的重点,主要集中在手机等电子产品领域。

  市民王小姐在“双11”当天购买了一台苹果手机,约定15日送货。11月13日,她收到商家发来的信息,称“因苹果手机脱销,现无法确定补货时间和发货时间。”她认为,商家应当按照库存量销售产品,对已售出产品按付款先后顺序发货,消费者付款后再告知缺货、不能发货不合理。经玄武湖工商所调解,商家承诺17日为王小姐发货。

  案例四:网购家具全是洞,换货后仍有问题

  消费者李先生趁着“双11”商家搞促销,为儿子用于结婚的新房在网上采购了几件家具。商家发货倒是非常快,但是收货后李先生发现家具与网店描述有差距,柜子的门上全是洞,遂与商家交涉。该网店同意换货,但第二次发来的家具仍然存在质量问题。经秦淮区工商分局工作人员调解,网店同意和李先生协商免收部分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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