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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面清单传递监管正能量

  • 发布时间:2014-11-21 20:30:35  来源:中国财经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经过6个多月的考核复核,山东省财政厅2013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工作于近期尘埃落定。其中一张负面清单引发了行业震动——38家代理机构考核不合格。不合格的代理机构整改期间将无缘政府采购代理业务,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全部由优秀代理机构承接。

  这张负面清单的出炉,彰显了山东政府采购监管变革的成果。

  交叉考核规范执业行为

  山东省2013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方案,调动了各市力量组成联合检查组,交叉复核其他市代理机构考核结果,成为山东考核的最大亮点。

  在考核组织方面,该省要求考核工作由省财政厅和各市财政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各市财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代理机构和分支机构的考核工作。省财政厅将在考核工作核实检查阶段,从各市财政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考核工作联合检查组,分赴17个市抽查复核已考核代理机构,抽查复核情况将作为对市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于不认真、不履职、不负责以及弄虚作假的代理机构,坚决予以通报。

  据了解,山东是采购大省,也是代理机构大省。目前,山东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351家,从业人员1万余人,机构数量占全国的十分之一以上。2013年全省政府采购规模1248.9亿元,其中社会代理机构完成项目706.6亿元,占56.6%。山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处长董苏彭认为,“对代理机构的管理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全省政府采购工作的水平。”

  近年来,山东的代理机构监管工作主要从5个方面入手,即把好代理机构准入关,把好代理机构人员持证上岗关,把好代理机构考核关,建立不良行为通报制度,提高电子化监管水平。在监管考核方案中,明确列举了14种尚不构成行政处罚但却违反政府采购执业规定的不良行为,作为代理机构执业中不可逾越的红线。对一年内被通报两次的代理机构,其年度考核将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为了提高代理机构监管水平,山东还开发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系统,建立起代理机构和人员信息库,基本实现了全省代理机构电子化信息管理查询、资质到期自动禁用、考试培训网上报名等功能。

  “宽进严管”的重点在“严管”

  自今年8月31日起,国家取消了代理机构资格认定,代理机构管理模式如何转变成为业内热门话题。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行政许可取消后,意味着财政部门对代理机构实行‘宽进严管’,变事前认定为事后监管。这对各级财政部门的代理机构监管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山东政府采购在代理机构管理方面的5个监管手段中,4个都是严格的事后监管。可以说,山东的代理机构管理顺应了事业的发展。

  变“资格认定”为“登记备案”后,山东从两方面确定了代理机构监管重点。一方面,继续按照财政部要求,通过培训、评价、考核等措施,加大对代理机构的监管力度,并建立了覆盖违法、违规、违纪及违反职业道德的全方位负面清单制度,将各种不认真、不负责、不诚信以及违规违纪情形记入负面清单,并给予相应处理处罚。另一方面,鼓励代理机构走差异化和专业化道路,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化水平,注重研究采购项目的需求特点,确定重点领域开展专项代理,真正发挥代理机构的专业化优势。

  “不论是之前严格考核甄选出优秀代理机构,还是未来严管的负面清单制度,都是要引导鼓励代理机构走执业化和专业化道路,目标是一致的,从未发生改变。”董苏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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