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APEC会议用车看政府采购中国自主品牌
- 发布时间:2014-11-19 08:29:56 来源:中国财经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在刚刚落幕的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一大亮点吸引了世人眼球,即作为会议东道主,中国几乎全部使用国内自主品牌车辆作为会议官方指定用车。除使用国内自主品牌红旗L5接待各国元首外,还配备上汽、北汽等生产的荣威950、大通G10、绅宝D70等国产自主品牌轿车。与此相比,13年前在上海举办的APEC(2001年)会议中,则尽显外资与合资企业轿车的风采,当时的指定用车为德国奔驰和上海通用合资公司生产的别克GL8轿车。13年间,APEC会议见证了中国轿车从弱小走向强大的全过程,这一转变不能不提及政府采购的重要作用。
我国国内轿车品牌发展较晚,受科技和资金等方面因素的影响,我国国内自主品牌汽车长期受到各种压力,在夹缝中求生存。随着中国入世成功,越来越开放的国际市场给外国名牌轿车打入中国提供了有利的契机,并在中国轿车市场保持较高的占有率。因此,即便中国加入WTO和APEC等推动国际自由贸易的组织,仍然不能忽略对国内自主品牌的发展。只有在推动国内企业创新和发展之后,才能够加入激烈的国际竞争市场之中,否则,缺乏自主品牌与核心竞争力的国家无法在自由贸易中获得长久且平等的发展。
根据其他国家的经验,许多国家通过政府采购制度保证本国企业的优先发展,例如美国1933年颁布的《购买美国产品法》中将优先采购本国产品作为重要的原则之一。在本次APEC会议期间,美国总统奥巴马拒绝乘坐中国红旗,而坚持乘坐美国汽车品牌凯迪拉克,从侧面体现了美国政府对本国产品的信任和支持。中国在面对自由贸易和国际市场一体化的同时,也需要注重利用采购制度,帮助国内自主品牌尽快地发展壮大。
我国自2003年以来实行政府采购制度,《政府采购法》第一条规定实行政府采购的目的之一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国内自主品牌的发展壮大有助于提升中国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能够有效地维护国家利益,在对外竞争中,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需要首先维护国家利益,优先采购本国产品,尤其是高科技或者环保产品。我国2006年发布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发[2006]6号)中明确指出,要“实施促进自主创新的政府采购”“鼓励和保护自主创新”,并对“国内企业开发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高新技术装备和产品,政府实施首购政策”。2009年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发布《关于2009-2010年度中央国家机关汽车协议供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机采字[2009]13号)规定“自主品牌汽车比例应达到50%”。在同年发布的《2009-2010年中央国家机关汽车协议供货汽车厂商名单》中自主品牌企业占采购名单的一半以上。同年,国务院公布《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其中规定“要实施自主品牌战略”,通过政府采购等政策“引导汽车生产企业将发展自主品牌作为企业战略重点”。201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中办发〔2011〕2号)规定要“扶持自主品牌汽车发展”“党政机关应配备使用国产汽车。对自主品牌和自主创新的新能源汽车,可以实行政府优先采购。”2012年工信部发布的《2012年度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选用车型目录(征求意见稿)》中全为国内自主品牌。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九条规定国家应该“通过优先或强制采购等措施,支持保护节能环保、自主创新产品”。2014年,四总部印发《关于军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措施》规定公务用车需要“选用国产自主品牌汽车”。
在实际操作中,相关文件精神也得到有效落实。例如2005年10月,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宣布与奇瑞汽车签署2005年采购合同,第一次大规模采购国内自主品牌汽车作为高端用车。2014年外交部首次选购50辆吉利牌汽车作为外事礼宾指定用车及驻华使节用车。APEC会议作为世界关注的重要会议,我国通过指定本国自主汽车品牌作为官方用车,释放了鲜明的信号,在今后的发展中将更加重视对国内自主品牌的推动。
然而,从另一方面看,APEC会议官方指定用车并非通过各企业竞争来决定,这与政府采购制度希望促进竞争之目的相违背。我国应该在保护国内自主品牌汽车发展的同时,注意制定长远的规划并建立长效机制,真正促进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这样才能够在全球化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作者系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在读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