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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权变活钱融资有了新办法

  • 发布时间:2014-11-18 03:32:26  来源:农民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记者张艳玲

  今年2月,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红花紫薇花木专业合作社以流转的122.53亩农村土地经营权为抵押,顺利获得62万元贷款,解决了花木种植所需资金的燃眉之急,成为四川省农村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试点的首个受益者。

  2013年底,四川省农业厅、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等共同印发《四川省农村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成都市温江区作为《方案》确定的9个试点县(市、区)之一,迅速推动中国农业银行温江支行、成都银行、成都农村商业银行、成都市温江区三联融资担保公司(下称三联担保)四家公司参与试点,截至目前已实现贷款超过千万。这一融资方式究竟是如何运行的?有着怎样的现实意义?记者进行了调查。

  土地经营权实现独立抵押贷款

  说起年初办理土地经营权贷款时的情形,红花紫薇花木专业合作社负责人郭朝建还是有些兴奋:“从温江区农发局申领《农村土地经营权证》后,就与银行、担保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和反担保抵押合同,很快就拿到了贷款。”郭朝建说。

  成都市温江区农发局副局长吴文彬介绍,目前,像郭朝建一样拿到贷款的已经有6户,融资金额达1412万元。那么,业主、银行、担保公司三者之间究竟有着怎样的关系?三联担保副总经理赵志强介绍,在业主与银行的借款合同中,担保公司作为担保人出现,与业主承担连带责任,一旦业主无法清偿到期借款,担保公司就要向银行承担清偿责任。“为了实现担保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的权益,借款人将土地经营权作为担保公司的反担保措施,抵押给担保公司。”赵志强解释。

  “土地经营权的融资功能其实在几年前就已经被重视。”吴文彬表示,作为国家城乡统筹实验区,成都在全国率先探索土地产权改革:2008年开始着手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2009年开始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办法;2010年进一步探索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离,建立土地经营权证制度。

  然而从近几年的实施情况看,将土地经营权独立抵押从银行获得贷款的却不多。郭朝建告诉记者,温江花木产业近几年发展很快,花木种植大户从银行贷款一般都要抵押苗木,还曾经出现过给花木安装GPS定位器的事情。

  多位银行业内人士表示,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在现实操作中有两大难题:一是如何确定土地经营权的价值;二是一旦抵押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土地经营权的价值要如何实现。

  价值评估与实现是块“硬骨头”

  在温江所探索的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的融资模式中,银行不再为难,但担保公司面临同样的难题。此次参与试点的三联担保是由温江区所属国有公司——成都隆博投资有限公司全资设立,承担起了在这两个重点环节突破的任务。

  “引入第三方机构对抵押标的进行专业评估是行业通行做法,但目前在土地经营权的评估上,还没有专业权威的评估方法,而且有经验的评估机构也极少。”赵志强表示,根据多次商讨论证,最后确定了一种多方参与的评估方法。

  结合农用地的自然因素、社会经济因素、经营期限等影响价格因素,由政府有关部门委托评估机构选择适当的评估方法,分区域每年评估发布一次每亩农村土地经营权基准价格。“基准价格是抵押双方进行抵押物价值认定的指导价格。”吴文彬表示。

  在委托评估公司作出评估后,根据温江区配套出台的《农村土地经营权价值评估办法》,村镇干部、业主和村民代表参与的7人评审小组对评估价格拥有最后审定的权利。

  在土地经营权价值实现方面,按照抵押原则,担保公司可以通过土地交易市场将土地经营权进行处置。但若土地经营权交易不活跃,长时间无法交易,设立抵押权以实现反担保的制度设计也就变得没有意义。

  为了避免可能出现的金融风险,温江区探索建立了农村产权抵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由区政府出资设立专项基金,当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债务履行期届满30天之后,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抵押人也未能通过市场方式有效处置抵押物归还贷款本息时,经抵押双方协商一致,即可提出申请,由基金对抵债资产实施收购。“作为兜底方案,这为担保公司吃了一颗定心丸。”赵志强表示。

  “三权分离”逐步推动

  权属明晰稳定是实现土地经营权保证贷款的基本前提。为此,温江区专门设计了《农村土地经营权证》、《土地经营权他项权证》两项确权程序,以使土地经营权权属更加明确。在稳定性上,针对目前一年一付租金的实际,温江认定一次性缴纳三年以上土地流转价款就取得了相对稳定的权利。

  “因为在操作环节的突破,土地经营权的融资效力开始显现,特别是对进行规模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而言,又多了一个重要的融资渠道,达到了拓宽农业融资渠道,盘活农村产权的目的。”吴文彬表示,在这一过程中,通过对土地经营权内涵和外延的充分考虑,进一步推动了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离”。

  然而,究竟什么是土地经营权?具有哪些权能?与所有权、承包权之间有着怎样的利益格局?成都市农科院信息所所长刘卫表示,由于目前《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等现行法律法规对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的概念、内涵及三者之间的关系没有界定,操作上缺乏法律支撑,因此当地在探索中心里没底。

  “随着工作的推进,一些问题也随之出现。”吴文彬说,比如已经确权到户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如何与“两权”分离后的承包权、经营权有效对接就是典型例子。

  此外,融资成本相对较高和周期较短也考验着这一融资方式的市场欢迎程度。记者了解到,按照试点政策,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不超过30%,但加上评估费、担保费后,贷款成本一般在11.5%~14.8%之间。在融资周期上,目前温江已办理的借款期限均为一年,除去手续办理和后期筹款还贷时间,业主实际使用资金时间只有10个月。“加之农业产业生产周期偏长,一年的贷款期限难解业主融资饥渴。”吴文彬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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