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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出现18种失信情形将上黑榜

  • 发布时间:2014-11-14 03:34:17  来源:今日早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通讯员 顾晓华 沈杲

  本报记者 高丽莎

  早报讯 日前,由萧山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起草的《萧山区市场主体黑名单公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由萧山区政府正式颁布,该《办法》首次将企业跨领域、跨部门的失信行为纳入到统一的公示管理体系之中,企业一旦进入“黑名单”,将受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惩罚。

  《办法》明确市场主体可以被列入“黑名单”的18类失信情形,其中重点对食品安全、环境污染、侵犯知识产权、招投标串标等社会公众关注焦点领域的严重失信行为开展公示。

  这些失信情形具体包括: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满3年未按规定履行年报信息公示义务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欠税6个月以上的及涉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欠息、欠贷90天以上的;有单位行贿罪记录的;存在违法占地情况的;存在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受到立案处罚的;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严重违反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受到行政处罚的等。

  进入“黑名单”的企业将在日常监督管理、政府采购、评先评优、信贷支持等方面受限,如将无法获得相关荣誉称号,无法享受到优惠政策和资金补贴,限制或者取消其参与政府主导的建设工程、设备、公共资源分配等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使失信者一处失信,到处“碰壁”,以提高市场主体的失信成本。

  萧山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办法》的出台利用了该局自2008年牵头建设的萧山区政府企业信用平台优势,集成、共享、互通32个参建部门的信息,通过办法和平台的无缝对接,互为提供制度支撑和数据基础,保障黑名单制度实行,最大程度发挥黑名单制度的威慑力。

  据悉,萧山失信企业“黑名单”公示制度在全国县区级尚属首创。首批市场主体“黑名单”将于近期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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