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上而下保承接 依法治理促发展
- 发布时间:2014-11-14 00:32:25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一个健全的市场体系和市场运行机制,离不开商会。时下,商会和政府都急需为迎接商会发展的大时代做好准备。首先政府必须要大力支持,确保这些职能能够转得出。其次,商会协会要加强自身建设,要确保接得住、接得好
由中国社会组织促进会、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浙江省工商联、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商会发展协同创新中心、浙江大学等10家单位共同主办,浙江省商会发展研究院、北京浙江企业商会等单位承办的“2014年中国民间商会论坛”,近日在浙江大学举办。
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廖鸿,全国工商联副秘书长、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常务副会长王忠明,浙江省工商联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黄正强,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常务副院长郁建兴、清华大学NGO中心副主任贾西津等来自全国从事行业协会、商会研究的专家学者、工商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优秀行业协会商会代表等70余人参加了本届论坛。著名经济学家、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吴敬琏、浙江大学党委书记金德水等出席论坛并致辞。
中国民间商会论坛创办于2001年,由我国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发起,迄今已举办十二届,对推动我国商会理论研究和实务工作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本届论坛为时两天,主要聚焦于全面深化改革时代的商会发展,围绕行业协会商会改革路径、商会承接政府职能、监管与依法自治、商会改革实践等四个主题展开了深入讨论。
作为主办方代表之一的浙大党委书记金德水表示,一个健全的市场体系和市场运行机制,离不开商会。无论是构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的体制基础,还是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都需要商会获得重大发展。目前,商会和政府都急需为迎接商会发展的大时代做好准备。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廖鸿则以“五个‘旧闻’加十个‘新闻’”指出了行业协会及商会在改革发展中的15个利好,重点介绍了当前中央关于推进社会组织改革的一系列政策举措、改革发展所面临的问题以及今后一个时期改革发展趋势。吴敬琏作了总结发言,强调要立足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功能作用、法人治理、监督管理等重点问题的研究。他表示,在放权过程中要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确转移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更好地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其他嘉宾也都以主题式演讲,提出了加快商会立法、建立商会信用公示模式和转变监管方式等许多富有建设性的真知灼见。因版限制,本刊只能将几位嘉宾的发言作以重点摘要,以飨读者。
吴敬琏:发挥商会自我调节功能
民间商会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组织,而民间商会能够健康的发展,应该说是实现国家治理的现代化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而国家治理的现代化,它的治理有什么特点呢?我想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把政府的职能和社会组织的自我调节功能要结合起来。由社会组织、自治组织来自我调节,对于某些范围内的公共事务,不是由政府来直接管理,而是由公民自己组织起来进行自我调节,就变成所谓的“第三域”,就变得越来越重要。
在经济领域,商会是建立一个经济体制最重要的经济基础,非常重要。在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要问题的决定发布以后,迎来了商会建设的一个大好环境,这个《决定》对民间的社会组织的性质、定位、功能等做了很明确的表述。可还是有许多问题要解决,在我看来最突出的有两个问题,一个是如何治理,怎样才能把一个自治组织的法人治理引入一个正常的轨道,使它能够健康的发展。另一个问题就是怎么监管,作为一个社会组织政府要进行监管,但是怎么监管?实际上还没有摸索出一种符合商会本身性质的规范。若要既不干预商会的内部事务,又要保证商会的活动合规,需要进行很多研究和试验,使它形成一套合理的制度。
王忠明:需更便捷、活跃、规范
时下,我们进入了一个新的圈居社会,微信太发达了,一不留神就进入一个圈,信息化互联普及以后,建圈、建群非常普及,反过来对于我们组建有形无形的各种商协会都会有一种促进作用。
全国工商联系统的商会是33938家,现在以年均增长15%的速度加快扩张,商会形态呈现出多样化,区域特色非常明显。像温江总商会,他们组织的运动会都超过当地的体委举办的运动会;像福建总商会也很有意思,它的组织框架主要是以理事会跟监事会构成,会长当然只有一个人,执行会长也是一个人,常务副会长54人,副会长37人……会长的会费300万,执行会长80万,常务副会长20万,副会长10万,专职秘书长是特聘的,理事秘书长每人2万,监事长30万。有意思的是,所交会费当中除了会长之外,其他5年届满之后全部都退回,就是等于说给你们花点利息钱,我还不如当一个常务副会长,应该说在实践层面上,这种生动的格局比比皆是。
随着社会管理改革的深化,无主管直接登记制的实施,必然会使商会建设呈现出空前活跃新局面,从实践到理论,将呈现更多的开放,规范的任务将更为尖锐而紧迫。商会服务功能的开发与完善也迫在眉睫,这方面的探索是要能够让民间商会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
黄正强:承接路径要自上而上
现在中央提出来要简政放权,这给商会协会提供了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浙江工商联抓住这个机遇,从去年开始我们在温州鞋革行业协会进行试点,在嘉善县也搞了一个试点,现在整个试点工作取得一定的效果。到去年11月28日,温州市政府有6个部门把8项政府职能转移给温州市的鞋革协会,今年8月1日温州市瓯海区政府7个行政部门把25个职能交给两个协会,嘉善县有19项职能交给两个协会,余姚市政府已经确定25项职能给3家协会,温州市最近规定了31家商会协会完成的承接政府职能的资格审查,承接221项职能。
现在我们承接的职能主要有技术性的、服务性的、辅助性的、行业性的这四类。这些都是非行政许可的,所谓行政许可是不行的。这些职能也是商会需要的,且可以做好的,或者说我们可以做得比政府还要好。
这也是利益调整的过程。首先政府必须要大力支持,确保你这些职能能够转得出;其次,商会协会要加强自身建设,要确保你要接得住、接得好;再者,在工商联发挥一些积极作用的同时,承接的路径要自上而下、自下而上,政府要有一个顶层设计,还有商会协会自身有什么要求,需要哪些职能要梳理出来,跟部门做好对接。
郁建兴:管理要有拓展性
我们对协会商会的特征讨论的很多,但多数都还没有形成一个特定的国家社会模式,国家对市场具有不稳定性,具有非制度化的特征,国家与社会的关系远远没有定型,所以要给行业协会商会一个合适的身份定位是比较困难。所以我们研究国外经验对中国的实用性,要研究行业协会商会在新兴的国家社会关系中模式中的定位,这是第一个重大的议题。
在我看来,行业协会商会立法迟滞的原因有很多,包括商会协会决策定位不明晰、缺乏立法的理论支撑等原因。迄今为止,我们主要研究行业协会商会的法律地位、限制协会商会中的垄断性协会,这些研究范围狭小,深度不足,对行业协会、商会的法律框架、组织结构、会员权利与义务都没有。
我们所采用的很多理论支持,都是来自于像企业管理理论,一般的组织和管理理论,政府和非营利组织管理理论,都有很多理论界限,但是行业协会商会区别于企业、政府和一般非盈利组织的特殊性,仍然有必要建立一套专门的既具有普遍性又具有拓展性的管理理论。
贾西津:法治自治是改革方向
若把商协会的定义落到它是一个会员的自我治理体上,这个群体就存在一个群体内的法治自治,这种法治自治要在什么原则下实现呢?第一,商协会作为自治体,治理的能力基础是自治。如何去实现这个自治基础,就是法治自治当中要构建一个治理结构,是法人治理结构,而其中最重要是构建权责关系,行业协会商会法人治理结构中就要解决要实现会员的权责。第二,权责应该是统一的,不能有权者无责,有责者无权。第三,权利基础上的责任。第四,法人治理制度和信息披露、行为监管、权责平衡。
如果商协会的宪法就是它的章程,其实第一就是涉及到章程如何制定出来的,还有行规行约的治理,这些都是法,而这个法的有效性不在于后期的执行过程,在于立法过程,立法如果没有参与性的,就不是法治,而是用法来治,这个体现不出一个法治自治的群体。所以在我们强调法治自治的时候,商协会讲治理规则,一定要回到立法问题上,应是一个体现会员权利的立法。
另外,外部的法治化只有在法治自治的前提之下,才能够更好地实现。因此,建立法治自治体系是未来商协会的改革方向。自治是它的落脚点,法理念是它的核心的途径。而如何实现依法自治,就是要实现责权明确,还有政社关系之间的契约化,这样我们才能够形成一种法治自治体系,从而来实现行业协会商会治理能力的提升。
- 股票名称 最新价 涨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