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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程收费 市内每公里最高4元

  • 发布时间:2014-11-11 06:33:26  来源:南京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记者 邹伟) 省物价局、卫计委、人社厅昨天联合出台“救护收费新规”,将此前的救护车双程收费改为单程收费,省辖市地域范围内每公里最高4元;跨省辖市每公里最高8元,各省辖市可上浮不超过25%,下浮不限。

  “救护车用车里程计算方法为,患者上车救护地点送达医疗机构救治前的实际行驶公里数。”省物价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孔祥平介绍,以前救护车是来回都要收费,省辖市内每公里最高2元,此次改成单程收费,虽然价格未变,但操作起来方便一些。而跨省辖市救护,以前并没有统一的政府指导价,而是协商定价,导致省内各市价格不一,矛盾也比较多。

  此外,以前省内各市的救护收费项目都是各自制定的,分类不一,价格也各不相同。而急救时,救护人员根本没时间向患者家属详细介绍救护收费项目,家属也无法真正享有选择权。为防止乱收费,“新规”将救护收费服务项目改由省统一立项,各地不得自行设立项目,分解收费。

  急救中心(站)和承担院前医疗急救任务的网络医院,应按规定实行收费公示和结算清单制度。非院前医疗急救用车、企事业单位重大活动医疗保障备用车辆服务坚持自愿委托,提供服务前按规定签订服务协议,明确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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