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北省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活动在鄂州启动
- 发布时间:2014-11-10 08:31:17 来源:国家林业局网站 责任编辑:罗伯特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11月10日讯11月3日,2014年湖北省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活动在鄂州市梁子湖区华中师范大学附属梧桐湖学校启动。本次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保护野生动物,共建生态文明”。省政协副主席、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名誉会长郑心穗出席仪式并宣布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活动正式启动。鄂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叶贤林,省林业厅副厅长黄德华、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会长李德珍、鄂州市副市长吴涛、市政协副主席陈茉莲、省林业厅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处负责人以及梁子湖区周边学校师生代表和当地干部群众近600人参加了活动。
叶贤林代表鄂州市委、市政府致辞,对参加活动的嘉宾和代表表示欢迎,对为鄂州市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和生态建设做出贡献的社会团体和市民表示感谢,并介绍了鄂州市在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安全等方面的成功经验。
黄德华指出,今年11月是全国第20个“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20年来,湖北省各级林业部门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以“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为载体,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力量,认真组织开展了内容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使“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逐渐深入人心,社会公众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不断增强,野生动物栖息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野生动物种类及数量不断增多,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黄德华强调,当前正值秋冬季候鸟大规模迁飞、集群越冬期,也是野生动物疫病的高发期。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以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活动为契机,以生态建设为己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群众喜闻乐见的舆论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方针,密切配合公安、工商等单位,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的不法分子,切实做好秋冬季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和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
梧桐湖新区大垅村村委会书记罗休福宣读了该村《保护野生动物村规民约》,保护野生动物成为一条硬性“村规”和村民的共同约定。梁子湖区华中师范大学附属梧桐湖学校学生代表宣读了《保护野生动物人倡议书》,倡议人们从我做起,关爱、保护野生动物。
湖北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秘书长张衍泽宣读了《关于接受梁子湖区梧桐湖新区鲊洲村等为团体会员的决定》,宣布梁子湖区梧桐湖新区鲊洲村、梧桐湖新区大垅村、梁子镇沙湾村、梁子镇磨刀矶村、东沟镇茅圻村、沼山镇湖瓢村、沼山镇桐油村、沼山镇楠竹村、沼山镇夏咀村、涂家垴镇万秀村等10个村成为湖北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团体会员。主席台就座的领导分别为10个团体会员授牌。
郑心穗等还与学生们共同在今年的活动主题“保护野生动物,共建生态文明”条幅上签字。(湖北省林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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