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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买服务的有益探索

  • 发布时间:2014-11-10 06:07:21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当前,人民群众对公共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而现实中不少领域的公共服务仍存在质量效率不高、规模不足和发展不平衡等问题,需要政府进一步强化公共服务职能,有效动员社会力量,构建多层次、多方式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提供更加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近年来,不少地方结合当地实际,积极开展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探索,取得了良好效果。

  记者近日赴安徽调研该省实施“山区库区农村住房保险试点”情况,该试点建立了政府购买商业保险进行风险管理的新模式,有效帮助农户提高抵御自然灾害风险的能力,积极构建农村社会保障新体系,在政策制定、经费保障、工作机制等方面的探索具有典型意义。

  政府补贴、市场运作——

  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今年夏天,一场暴雨让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狸桥镇东云村村民高大平家的房屋全部倒塌。面对突如其来的灾害,一筹莫展的老高想起前不久村里宣传政府为所有农户投了农房保险,他赶快给保险公司打了电话。很快,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赶到受灾现场查勘定损。不到半个月,13010元赔款送到了老高手上。

  “农房保险解了我的燃眉之急,这真是政府为百姓办的大实事。”高大平激动地说。他只是安徽省开展农房保险试点后的众多受益者之一。

  安徽省干旱、洪涝灾害以及台风、冰雹等气象灾害多发易发,每年均有不少农村住房因各类自然灾害倒塌、损坏。以往的救灾模式是对特定困难群体,如困难户、低保户进行救助,但救助的对象范围和金额都比较有限。

  “近年来,我们探索开展农村住房保险,发挥保险机制经济补偿、资金融通等功能,帮助农户提高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2013年,金寨县为全县14.5万农户统一办理了农房保险并在抗灾救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我们随即着手推广这一做法。”安徽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处长徐光耀告诉记者。

  2014年初,安徽省政府决定在山区库区5市27个县开展农房保险试点工作,由财政全额出资为农户购买农房保险,并列入2014年民生工程实施和考核项目,探索政府通过购买商业保险进行风险管理的新模式。安徽省财政厅明确,山区库区农房保险试点资金按照“政府补贴、市场运作、分级承担、分级管理、公开监督”的原则进行管理。

  试点展开后,首先是确定服务的承接主体。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承保机构,原定方案是每户20元保费、最高赔偿8万元保险金。经过投标程序,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每户16元保费、最高赔偿16万元保险金并附送2万元因灾倒房意外死亡或伤残抚慰金的条件中标。随后,安徽省民政厅与国元农业保险公司签订采购合同。

  与原定方案比,引入竞争机制后,保费降低而最高赔偿额翻倍,幅度之大有点出乎政策制定者的预料。“这显示了政府购买服务和市场竞争带来的好处,通过竞标节约财政资金1200万元,大大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徐光耀说。

  效应显著、农民受益——

  更好维护农民财产安全

  农房保险对安徽省财政、民政部门和保险公司来说都是新鲜事物,试点中出现不少新问题、新情况。

  首先是如何做好信息采集工作。参保农户多达300多万户,且分布分散,相当一部分在偏远山区,户口和房屋信息的采集难度较大。“各地情况差别很大,在采集信息和确定投保对象时,各地均结合本地情况进行具体处理。”安徽省民政厅救灾救济处处长许万瑜说。

  比如,宣城市宣州区采取先登记后甄别的办法,将农户情况归纳为9类,通过与国元保险机构会商,确认4类情况不予承保,既确保不漏一户保障对象,又保证投保人符合保险规定;宁国市编制《宁国市农村住房保险工作流程图》,向广大参保对象清晰说明承保流程和理赔流程的相关步骤,便于农户参保登记。

  在采集信息的同时,有关市县民政部门和国元保险全方位开展宣传活动。许万瑜说,全面的信息采集为最终签订保险合同奠定了坚实基础,广泛的宣传也使这项工作家喻户晓并得到广大农户的支持。

  按照试点方案,购买农房保险不需要花农民一分钱,安徽省与县级财政承担了全部保费。安徽省财政厅和民政厅按照户均16元、省与市县4∶6比例分担的标准,共同下拨保费省级承担部分1982.9万元。试点县(市、区)民政部门和国元保险机构信息采集核准完毕后,国元保险机构按要求出具保单报民政部门,民政部门迅速向政府汇报并及时与财政部门会商,财政部门按照要求核拨给国元保险机构。目前,保费已全部拨付到位。

  试点县区的民政部门积极协调保险公司做好保险理赔工作。截至9月底,安徽27个山区库区县(市、区)与保险公司签订农村住房保险协议,参保户数达277万户,保险金额达到4437.8万元,理赔801.9万元。

  安徽省宣城市民政局调研员赵斌表示,该市开展山区库区农房保险试点工作半年来,产生了很好的效果,减轻了民政部门救灾工作压力,有利于其将人力物力配置到其他工作上;农房倒房、损房后能在第一时间得到合理赔付,受到广大农户的支持,增强了广大农户的防灾减灾意识,更好地保障了农民财产安全。

  “今年安徽风调雨顺,发生灾害较少,保险公司赔付金额也相对较少,农房保险试点的保障作用放在更长时间里来考察将更明显。”安徽省民政厅救灾救济处处长许万瑜说。

  建立机制、规范流程——

  开辟民生保障新渠道

  政府向社会购买农房保险服务,充分发挥了市场机制的作用,开辟了保障民生的新渠道,进一步前移保障端口,将农房保障由事后因灾重建向事前保险转移,实现了农房保障多层次、多样化发展。

  安徽试点为大力开展政府购买服务积累了有益经验。首先是强调规则意识,精心设计,周密部署。事先发布了《山区库区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实施办法》、《山区库区农村住房保险试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并加强财政、民政、保监、住建等部门间的协调,保证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

  其次,规范购买流程,强化监督管理。通过政府采购招标方式,引入竞争机制实施购买服务,公开、透明、规范选择保险机构。在国元农业保险公司中标后,财政、民政等部门一方面加强与该公司的合作,一方面对其履行合同进行监督。“农户报险后,我们都会和保险公司一起到现场,监督保险公司按照合同及时进行理赔,以充分维护农户的权益。”宣城市宣州区减灾救灾办公室主任明晓保说。

  此外,安徽省财政厅还严格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价,加强跟踪问效,推进试点工作顺利实施,对应保未保或漏保,造成社会影响的,严格追究责任。

  采访中,一些干部群众也对完善农房保险工作提出了建议。有人建议可让农户承担一小部分保费,虽然金额不大但能提高农民的保险意识和防灾减灾意识;还有人建议应进一步统一、细化投保标准和理赔标准,等等。

  “政府购买服务是一项探索性很强的工作,我们将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在实践中完善。我们将对农房保险开展情况进行认真评估,再考虑是否扩大试点。”徐光耀表示,除了农房保险试点,目前安徽省的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并初步取得成效。

  据介绍,今年以来安徽省大力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工作,项目涵盖基本公共服务、公益社会服务、行业事务管理、政府履职事务等方面,与以往相比范围明显拓展、项目明显增加、金额明显增长。全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公布了5大类可以实施购买的服务,涵盖基本公共服务、社会管理服务等45项具体内容。结合2014年度省级部门预算,共梳理购买服务试点推进项目295个,预计购买金额69.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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