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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在省内购买住房不限购

  • 发布时间:2014-11-06 07:35:08  来源:南昌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王纪洪 记者 林潇)记者昨日从省住建厅获悉,我省将按照分类调控的要求,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其中,南昌市可按照放开限购的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措施。

  据了解,我省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化库存商品房。在本省范围内购买住房时,不限定购买套数,不需要提供家庭住房情况查询结果,不需要提供一定年限内纳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不再实行限制性规定。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支持住房自住性需求和改善性需求。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融资支持,优先保障普通商品住房开发项目合理资金需求,进一步提高房地产开发贷款审批效率,保持房地产开发贷款合理增长。

  我省规定,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契税按1%税率征收。实行货币化安置的被征收人重新购置房屋,且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的,对新购房屋免征契税;购房成交价格超过货币补偿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

  同时,加快释放住房公积金存量资金。降低公积金贷款门槛,提高贷款额度,确保符合条件的职工应贷尽贷。鼓励货币化安置,引导被征收人购买商品房。对符合条件的异地购房人依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对引进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大学毕业生等,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给予政策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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