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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海陵:五式联动 推动依法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 发布时间:2014-11-06 07:33:54  来源:新华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贯彻四中全会精神 深化法治江苏建设专题系列

  按:近日,泰州市海陵区委政法委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更高水平建设法治海陵的具体行动和强大动力。自法治创建以来,泰州市海陵区高度重视,通过突出重点、把握难点、抓纲带目、强力推进,探索出一条具有海陵地域特色的法治建设新路。在创建过程中,注重加强法治基层基础和法治惠民项目建设,特别在亮点品牌的培植和选树上,大胆创新实践,成果精彩纷呈:基层站所的执法评议被誉为“海陵模式”在全省推广、公开评议百名“实权科长”获群众热议、行政审批“一窗式”服务在全省会议交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连续四年实现100%、打造了全市首个青少年法制教育实践基地、“法伴漫游”法治文化自助游路线倍受推崇、成立了全市首家案件评查专家库、建成了全国首个戏曲法治广场……2013年,海陵区被推荐参加“2010-2012年全国法治县(市、区、旗)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的角逐,经过严格的考核、公示等程序,最终顺利摘得这一国字号荣誉。同一年,该区平安建设也相继获得国家级表彰,谱写了海陵区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的又一华丽篇章。

  近年来,泰州市海陵区围绕建设“全国法治建设先导区”的目标定位,以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为载体,坚持依法治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机制+监督

  力促党委政府依法执政

  大力推行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机制。

  海陵区在推进科学决策上,建立“一个组织、两项制度”。一是成立区重大项目专家咨询论证委员会。专门聘请华东政法大学博导担任专家咨询论证委员会主任,建立专家库,定期组织研讨全区热点、难点问题,为党委、政府重大立项决策提供专业性、权威性、可行性依据。修订完善区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区政府工作规则,进一步提高议事效率和决策水平。二是建立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和公众听证制度。成立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将涉及旧城改造、公共设施、路政工程、河道整治、医疗卫生等领域的重点工程项目列入风险评估和听证论证范畴,确保风险评估率达100%。并建立重大项目数据库,对项目从洽谈到达产实行全过程监测管理,保证了项目建设的科学性和实效性,有效提升了党委、政府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

  充分发挥人大政协专题监督作用。

  海陵区人大常委会注重加强对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专题听取和审议区政府依法行政、“六五”普法规划制定情况的报告等,并强化司法机关监督,先后组织人大代表对“法治海陵”建设、行政审判、未成年人刑事审判、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进行调研视察,有力促进了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的开展。区政协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把推进法治建设综合创建作为履行职能的重要内容,围绕“法治海陵”建设、社会管理创新、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组织开展视察、走访、调研等活动,通过交流座谈、行风政风监督、反映社情民意和提案等形式,积极建言献策。近年来,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复率均为100%。办复满意率均在95%以上。

  公开+创新

  让权力运行在阳光下

  打造阳光工程,实现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

  海陵区结合政府机构改革,进一步组织开展对行政权力的再清理和审核确认工作,健全各项配套制度,切实推动行政权力的阳光运行。并进一步归并行政审批职能,核减行政审批项目,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和涉及行政审批的各类中介活动,通过推行行政许可项目统一受理“一窗式”、统一踏勘“一车式”、并联审批“一笔式”、节假日预约服务制度和行政许可投诉“110”制度等措施,不断提高行政效率,更好地为基层和群众服务。海陵区行政审批“一窗式”服务做法被誉为“海陵模式”在全省推广,并在第四届全国政务(行政)服务中心创新论坛上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创新服务模式,叫响一批依法行政特色服务品牌。

  海陵区在全省率先建立“行政争议调解中心”,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调解等途径解决行政争议。坚决贯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建立了区法治办、区法院、区政府法制办三部门联动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和督办力度,确保了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在100%。切实加大规范性文件清理及备案督查力度,及时公布清理结果,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草案都进行听证、论证,使广大群众成为制度建设的重要推动者。

  加强执法督查,确保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全面解决。

  海陵区针对群众反映突出的土地征用、房屋征收、食品药品安全、城市管理等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区法治办、区政府法制办每年组织2次对行政执法机关执法案卷的评查,通过案卷评查、质量考核、绩效评估、满意度测评等方式,促进执法规范,推进依法行政。同时,建立健全社会公众和媒体对行政执法进行监督的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监督。如,质监海陵分局开展“开门评案”,城管海陵分局全面推行网上执法,全程监控,保证执法透明规范,叫响了“百姓城管”品牌。

  教育+评议

  把评判权真正交给群众

  坚持多措并举。一是加强教育培训。海陵区在全区政法系统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核心价值观等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大学习、大讨论”主题演讲、学习交流等形式,进一步强化政法干警能动司法、司法为民的理念。二是注重工作机制创新。区法院对劳动争议等5类起诉案件进行诉前司法鉴定,建立民事速裁程序,缩短审判周期。区检察院实施“三级把关、四级责任”制度,强化案件质量监督和绩效考评,有效推进了规范执法工作。三是破解涉法涉诉难题。全面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成立区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按照“一个问题、一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要求,通过挂牌督办、联合会办、跟踪催办,一批疑难案件得到有效化解,海陵区已连续3年被省表彰为“三无”县(市、区)。

  改进监督方式。一是强化党委政法委监督。制定年度执法监督工作要点和案件评查工作方案,每年集中对政法部门涉及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100件案件开展监督评查。定期组织“一案一评”制度落实情况、案件质量绩效考评情况等专题执法巡视和执法监督活动,切实把执法监督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强化政法部门内部监督。区法院领导坚持随机观看庭审“三同步”视频,确保案件审理的质量和效果。区检察院实施“三级把关、四级责任及部门负责人问责”制度,做到“每案必查、每卷必审”。公安海陵分局坚持案件庭审旁听制度,连续六年被命名为全省“执法示范单位”。区司法局严格规范社区矫正工作运行机制和法律援助工作程序等,最大限度地推行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三是强化外部监督。海陵区政法各部门通过聘请廉洁司法监督员、检纪检风监督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网民走进政法部门等方式,使执法办案工作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全警进社区”、“法院十进社区”、“检察官为居住社区服务”“网上律师讲堂”等成为了海陵政法服务特色品牌,人民群众对政法部门的满意率不断提升。

  深化执法评议。一是注重群众参与评议。全面推行基层站所执法评议,扩大群众参与面,群众测评占评议总分的60%。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和法治宣传提纲、进行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真正把执法工作评判权交给群众,进一步提升了群众的参与率和满意度。二是注重热点岗位评议。在开展基层站所执法评议的基础上,海陵区将36个区级机关重点职能科室和基层站所的负责人以及他们手中的公权,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面向服务对象“晒、评、考”。活动开展以来,网络投票已超过13000多人次,群众对“实权科长”的满意率由评议前的93.26%提高到98%以上。三是注重评议结果运用。将执法评议结果作为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并按有关规定存入个人档案,切实增强公正文明行使职权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合力+亮点

  发起全民普法总动员

  拓展普法载体,形成部门联动、协同推进普法工作的整体合力。

  海陵区形成部门联动、协同推进普法工作的整体合力,在区政府网站和《泰州日报海陵专版》开设“法律服务”、“海陵普法之窗”栏目,在《海陵新闻》开设“海陵警方”电视栏目等,形成“报刊有文章、电视有图像、网络有信息、户外有屏幕”的法制宣传空间布局。积极拓展宣传阵地,成立了“六五”普法大学生志愿者法制宣讲团、律师宣讲团、调解员法制宣讲团,赴各镇(街)、村(社区)、企业进行巡回法制宣讲,全区累计受教育人数达10万多人次。

  突出普法重点,全区领导干部、公务员普法率达100%。

  海陵区积极推行各级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传阅文件学法、非人大任命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制度,定期举办普法骨干培训班、公务员学法讲座和“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受训人员达8000余人次。全区中小学校普遍开设法制课,均配备法制副校长,同时,组织开展了全区中小学生“带法回家”活动,累计接受普法教育人数达10余万人。并加大在各类企业、市场、行业协会进行行业适用法律宣传。通过普法宣传,实现全区领导干部普法率100%、公务员普法率100%、企事业单位普法率95%、城乡居民普法率90%。

  打造特色亮点,形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风尚。

  海陵区采用多种有效形式,打造法治文化基地,全面提升法治建设的文化内涵。在区、镇街、村居三级广泛建设法治主题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教育展馆等法治文化阵地。区法制宣传教育中心启动建设,智堡实验学校“法伴成长”实践基地、苏陈西石羊民俗法治文化展示中心等新型法治文化阵地建成开园。在泰州主流媒体上向广大群众推介法制主题公园游、民俗法治文化游、青少年法治文化游等“法治文化自助游”路线,获得群众积极响应。

  管理+惠民

  法治建设逐渐迈向科学化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创建措施。

  在强化组织保障上,海陵区委、区政府坚持“一个结合、两个纳入”。一是坚持把法治城市与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以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为基础,按照法治城市创建工作新要求,将创建内容全部融入到“法治海陵”建设工作中去,确保了法治城市创建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十二五”规划和综合目标管理考核。把法治建设作为加快构建和谐海陵战略的重要内容,纳入全区党政机关和镇街综合目标考核,纳入“一把手”工程,确保了法治创建工作目标明确,思路清晰,责任落实。

  深化系列创建,提升整体水平。

  在深化法治系列创建上,海陵区狠抓“一个中心、两大建设”。一是狠抓镇街法治工作服务中心创建。在镇街综治工作中心的基础上,全区镇街全部建成集涉法涉诉调解、执法评议监督、投诉举报、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和法治创建指导等职能为一体的镇街法治服务中心,有效畅通了人民群众诉求表达和监督渠道。二是狠抓基层法治办规范化建设和企业法治建设。积极推行“一委一居一站一办一校”模式,不断提高基层法治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目前,全区已创成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45个。同时,该区在全市率先启动“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积极引导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履行社会承诺、落实相关法规、维护职工权益。目前,16家重点企业、成长型企业创成市级以上依法治企诚信经营先进单位。

  管理服务并举,实施惠民工程。

  海陵区坚持以民生法治为导向,连续多年将法治惠民工作纳入区政府改善民生实事项目,每年有针对性地实施一批法治惠民项目。其中,老小区技防设施改造、城乡统筹综合信息平台建设、企业违法排污专项行动、食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医疗机构药品实施“电子眼”远程监管、城市形象综合治理、大学生志愿者普法行动、知识产权执法维权专项行动等项目受到群众普遍欢迎。

  累累硕果的取得,是海陵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全区上下共同努力的结果,面对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的新要求,海陵区将继续立足区情实际,坚持不懈打基础、强基层、树品牌、创特色,为平安海陵、法治海陵的长效建设打牢根基,为开创海陵转型升级融合发展新局面,率先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而努力奋斗。

  本栏目责任编辑:周广智

  投稿热线:025-8685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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