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狼共舞”会产生怎样的冲击波?——三问我国大幅缩减外商投资限制类条目
- 发布时间:2014-11-04 23:06:24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新华网北京11月4日电(记者安蓓、王优玲)国家发展改革委4日就《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对外商投资限制类条目的缩减幅度之大,为我国1995年颁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以来首次,其中不乏可圈可点之处。但取消限制的一些产业或为产能过剩行业,或是环境风险较大的行业,还有一些涉及我国传统产业,对外资开放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为此,记者采访了有关人士,对一些疑问予以回应。
会不会加剧产能过剩和环境污染?
此次征求意见稿取消了钢铁、乙烯、炼油、造纸、煤化工设备、汽车电子、起重机械、输变电设备等重化工产业以及部分药品生产等领域的外商投资限制。
其中,钢铁、乙烯、炼油和一些药品生产等领域不同程度存在产能过剩问题,而造纸等产业环境风险巨大。
“对于产能过剩和技术落后产业,让外商投资进入,可以通过市场竞争推动产业结构升级。比如中国钢铁产能世界第一,存在严重产能过剩,但高端市场却依赖进口。引入外资可以提高整个钢铁行业的技术含量,加剧落后产业淘汰,同时减少进口。”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隆国强说。
国家发展改革委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司巡视员王东说,放开重化工业外商投资限制,并不是放任产能过剩或环境污染,而是要转变外资管理方式。“对内资和外资企业统一运用节能、环保、技术准入等标准进行监管,而不是以外资还是内资来区分。”
?会不会冲击国内产业?
征求意见稿取消了对名优白酒和中药材种植、养殖以及铁路、地铁等制造业的外商投资限制。
而此前的目录中,名优白酒因涉及传统工艺被列为限制类目录,中药材种植、养殖限于合资合作。
隆国强认为,名优白酒、中药材种植等产业的主要市场都是在国内。而城市轨道交通等产业,国内企业的竞争力已经很强。这些产业完全有实力迎接外资的挑战,无需再通过政府限制的方式施以保护。
?会不会危害经济安全?
根据征求意见稿,此次取消了对财务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信托公司、土地成片开发、进出口商品检验等领域的外商投资限制。这些产业涉及土地开发和金融领域,对外商放开限制会不会危害国家经济安全?
国家发展改革委学术委员会秘书长张燕生说,新一轮改革开放,要求我国用全球视野进行资源配置。我国一些企业已经走出去投资房地产和金融领域,这要求把我国的对外开放格局与国际高标准相对接。
今年我国对外投资金额有望超越吸收外资金额。我国对外投资已成为全球性话题,其投资范围囊括制造业、基础设施、能源矿产、农业、服务业到文化产业等领域。
“中国的外资法律法规不仅要考虑引进来,还要考虑走出去。公平、透明的法律平台,能够为中国企业走出去创造更多的海外机会。”张燕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