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拟将性贿赂罪纳入刑法 官员称裁定标准是关键
- 发布时间:2014-11-04 16:47:00 来源:国际在线 责任编辑:罗伯特
越南官员称,性贿赂在越南一直存在。
国际在线专稿:据越南《青年报》11月3日报道,此前,越南中央内政委员会副主任阮尹卿(NguyenDoanKhanh)曾告知媒体,越南拟将性贿赂纳入刑法,并于近期将其写入刑法修订草案。日前,越南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前副主任武国雄(VuQuoc Hung)接受越南《青年报》采访时表示,将性贿赂纳入刑法,设置裁定标准是关键。
武国雄称,将性贿赂作为一项犯罪纳入刑法,现存的问题是,总共发生多少次关系才能够被称为是“性贿赂”。他称,需要区分“性贿赂”与“性骚扰”之间的区别。此外,武国雄还认为,要裁定一个人触犯了性贿赂罪,还必须立下提起相关指控所需的证人、证物法规。
与此同时,胡志明市人民法院刑事法庭副庭长王文义(Vuong VanNghia)坦言,性贿赂在越南早已长期存在,但因其尚未被纳入刑法,故涉嫌接受性贿赂的官员还未受到惩罚。
王文义还补充道,自己知道许多以性来贿赂权势人士的案例。他称,性贿赂不仅存在于大案件中,在一些小的或是常见的案件里,性贿赂也存在。
但王文义认为,只有接受性贿赂的一方应受到刑罚,而非提供者。他解释道,本身提供性贿赂的一方就一定会受到来自社会的谴责;而且很多时候,为了得到自己急切想要的东西,有的人除了提供性以外,没有其他办法。他称,在这种情况下,提供性贿赂的人是受害者,因他们不敢控告接受性贿赂的人。(林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