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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网购六注意

  • 发布时间:2014-11-04 08:33:20  来源:天津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记者 苏晓梅 通讯员 王毅鹏 李彦)一年一度的“双十一”网购狂欢节即将到来,为避免网购消费陷阱以及产生的网购商品质量、物流配送等问题,天津市市场监管委提醒消费者注意六方面事项。

  一、防范网络诈骗。网上交易、充值时,切记核对官网地址,以防误入“钓鱼”网站,不要轻易支付第三方给出的非所需商品链接,防止电脑被木马软件操控。

  二、小心商品虚假打折。消费者要核实网购促销广告折扣的真实性,避免被提高价格后加大折扣的虚假打折行为所蒙骗。

  三、注意7天无理由退货的时效和条件。“7天”是指消费者签收之时起7天内发起的退货,若签收只有日期没有具体时间,就从签收之日起7天内发起,在购买承诺7天无理由退货服务商品时,一定要询问清楚退货时运费由谁承担,避免在退换货过程中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四、保存好各类交易证据。交易证据包括交易商品编号、商品图片和介绍、交易时间以及与卖家的聊天记录等,消费者可通过电子截图、电子摄录、纸质打印等方式留存,并向商家索要发票。

  五、购买必需品应避开网购高峰期。

  六、收到货物务必先验后签。消费者在接收快递物品时,要先检查物品包装有无破损,快递单、包装胶袋有无重新粘贴等现象,要当面检查核对物品,如物品有破损或缺失,应当面拒收后与卖家联系。在网络交易过程中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时,及时与商家协商解决,若无法与商家达成一致,可向当地工商、消协等部门投诉。

  购物节期间,市市场监管委还将在全市范围开展网络交易监管专项行动,重点查处虚假宣传、违法广告、利用网络销售“三无产品”、隐瞒重要事实诱使消费者订立合同、诋毁竞争者商业信誉以获得竞争优势等违法行为。此外,还将加大对“清仓大甩卖”、“全场商品1折起”等大幅度让利促销活动的检查,全面清查虚抬价格、虚假宣传、商标侵权、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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