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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季度手机消费投诉2000多宗

  • 发布时间:2014-10-31 14:31:40  来源:深圳特区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罗莉琼)记者昨日从市消委会获悉,今年第三季度,市消委会共受理消费投诉13195宗,同比增长64.16%,增速趋于平缓。其中,服务类投诉7073宗,占总投诉量的53.6%;手机投诉2222宗,增长最多;网购和驾校培训也是投诉热点。

  明天将正式实施《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办法》明令禁止餐饮业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违规者将被处以行政处罚。今年前三季度,市消委会收到餐饮业消费方面的投诉335宗,同比增长200%。其中消费者反映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的投诉20宗。

  商品类投诉同比增149.69%

  手机投诉2222宗

  报告显示,商品类投诉6055宗,占总投诉量的45.89%,同比增长149.69%。其中,家用电子电器类、互联网服务类和生活社会服务类投诉量位居前三,电信服务类投诉排名第四,首次跌出投诉量前三位。在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中,手机投诉2222宗,同比增长1521.90%,为投诉量、增长幅度最大的商品单项。

  消费者投诉主要集中在质量、售后服务、合同、价格、假冒等方面,其中质量问题的投诉3526宗,居首位。

  旅游类投诉增长76.9%

  不履行合同成主因

  统计数据显示,市消委会共受理旅游类投诉96宗,同比增长76.9%。其中,不履行合同的有36宗,占37.3%。投诉经营者使用低价团诱骗消费者强制购物的有21宗,占22.7%。

  据市消委会介绍,从《旅游法》实施一年的数据来看,旅游类投诉没有大幅度增长,零负团费、强迫购物等违法经营行为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但低价团、变相强迫购物、旅游合同履约不充分等问题依然存在。

  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要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正规旅行社出游,不要轻信景点派发的小广告、网上不明来源的广告等;消费者要与旅行社签署规范的旅游合同文本,对服务项目、服务标准等相关事项进行详细约定;避免盲目、冲动购物,在境外购物尤其应该谨慎、理性,若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可要求旅行社负责退换,也可向旅游管理部门或消委会投诉。

  网购、驾校培训、快递行业投诉增幅大

  龙先生在网上购买了一部苹果5S手机,到货后快递员要求龙先生先付钱后验货,龙先生拆开包装后发现手机是假冒产品,但快递员已离开,龙先生无法与商家取得联系。龙先生只好要求快递公司帮忙找回商家,进行退货。经过消委会协调,快递公司通过与商家签订的代收货款协议,找到商家退回消费者购买手机的费用。

  市消委会今年第三季度接到与龙先生类似的投诉共3888宗,同比增长75.45%,其中消费者投诉经营者的主要问题依旧是经营者涉嫌欺诈;快递服务类投诉324宗,比去年同期的52宗增长523.1%,主要问题是处理难度较大;驾校培训投诉459宗,占教育培训服务类投诉总量的58.4%,同比增长527.4%。

  据市消委会介绍,电商主要通过虚假宣传、低价诱惑、隐瞒虚构经营地址、采用货到付款方式进行欺诈。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不要因贪图便宜而买到假冒伪劣产品,消费者要选择商品的官网、正规有权威的网络购物平台或者第三方网络购物平台购物。“消费者要避免使用货到付款方式,因为这种付款方式可通过逃避第三方监管的方式欺诈消费者。而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一般可以延迟支付,消费者有足够的时间验货,发现问题可拒绝支付。”该负责人说。

  “快递方面投诉大幅增加,消费者反映的问题还是无商家准确地址、快件派送延误、物品损毁丢失索赔难等。”市消委会相关负责人说,消费者邮寄贵重物品、易碎物品时一定要保价,并让快递员当面检查物品,证明完好后再包装邮寄。收货时先验货再签收,若出现快递物品丢失、损坏的情况,消费者可向快递公司索赔。

  教育培训类投诉反映的主要问题表现在:学时偷工减料、达不到承诺效果、退费纠纷遭遇格式合同条款制约等。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在报名之前要查看教育机构是否具有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的办学许可证,应与经营者签署一份详细的合同,并保留消费票据,一旦出现纠纷,可作为维权的有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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