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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力促消费升级 十项措施保障电子商务抽查合格率提高10%

  • 发布时间:2014-10-30 13:34: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30日讯 消费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而网上购物等电子商务消费已经越来越成为消费的常态模式。就在国务院29日召开常务会议部署推进消费扩大和升级,促进经济提质增效的第二天,国家质检总局率先行动,于今天上午推出十项措施助推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提升。“力争到2016年底,使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提高10个百分点。”中国经济网记者从质检总局日前发布的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方案中获悉,为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净化网络购物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筑牢产业发展基础,质检总局将组织全国质检系统开展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提升行动。

  据悉,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思想是“四个坚持”,即坚持企业主体,促进电商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坚持政府推动,形成政府监管的强大合力和叠加效应;坚持市场引导,利用市场机制倒逼质量提升;坚持社会共治,形成人人重视质量、人人创造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社会氛围。工作目标可以归纳为“五个一批”、“10个百分点”,即解决一批影响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的突出问题,培育一批质量提升示范项目,帮扶一批骨干电商经营企业提升进货把关能力,查处一批电子商务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出台一批电子商务相关标准和规范性文件;力争到2016年底,使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提高10个百分点。

  为了完成“2016年底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提高10个百分点”的既定目标,按照质检总局的部署,全国质检系统将开展3个专项行动,实施10项具体措施:

  在电商生产企业质量保障能力提升帮扶行动中,质检部门将实施3项具体措施:一是为电商生产企业提供标准、计量、认证服务,夯实企业质量保障基础;二是组织专家“问诊把脉”,帮助企业查找质量问题,提高质量源头管控能力;三是培育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提升示范项目(区),促进区域产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

  在电商经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助力行动中,质检部门将实施3项具体措施:一是组建电子商务产品质量信息协作网,搭建电子商务产品质量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提高电商经营企业进货把关能力;二是指导电商平台企业以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为基础,建立电子商务产品质量追溯制度;三是建立完善网上产品质量分析系统和投诉处理系统,提高产品质量投诉处理满意度。

  在电子商务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整治行动中,质检部门将实施4项具体措施:一是加大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力度;二是开展执法打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三是加快构建“网上抽查、源头追溯、属地查处”的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督机制;四是建立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和溯源机制,加强跨境电子商务产品和企业监管。

  按照计划,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提升行动自2014年10月启动,至2016年12月结束。质检总局要求,全国质检系统要充分认识电子商务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深刻理解产品质量对电子商务产业健康发展的重大意义,把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提升摆到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要深入研究电子商务行业特点、服务需求、监管难点,把握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服务和产品质量监管关键环节,解放思想、创新思路,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途径。质检总局还要求,要加强统筹协调,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密切与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上下联动、内外联合的质量提升工作格局。与此同时,还要不断改进服务模式和监管方式,建立健全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管制度,推动建立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提升的长效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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