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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官员:金融消费权益保护面临挑战

  • 发布时间:2014-10-29 22:12:31  来源:新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新华网上海10月29日电(记者姚玉洁、徐润南)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李东荣29日在上海表示,目前各国在推进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的进程中依然面临一些突出的问题和挑战,具体表现在:如何前瞻性地识别金融机构各种产品、服务、业务模式和发展战略中可能危害金融消费者权益的潜在系统性隐患;如何在鼓励金融创新与保护金融消费者之间实现动态平衡;如何在金融全球化发展趋势下加强跨境金融监管合作等,这些问题需要各国引起重视并在实践中共同研究解决。

  李东荣在第二届国际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组织(FinCoNet)年会暨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国际研讨会上提出了上述看法。来自FinCoNet17个成员国、国内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复旦大学等代表共60余人参加了会议。

  李东荣表示,中国政府高度重视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分别在中国人民银行和各金融监管部门成立了金融消费权益保护部门,力争全方位、多层次地为金融消费者提供有效保护。目前,中国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机制正在不断完善,在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同时推动了金融行业服务质量的提升,使金融生态环境得到优化,有效地促进了金融稳定和社会和谐。

  目前,上海已成为中国金融业最发达、金融市场最集中的地区。2013年上海金融市场交易总额突破600万亿元,金融主体的发展活力明显增强,金融机构集聚效应显著,金融对外开放的程度明显提高,自贸区一周年亦取得显著成果。

  上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屠光绍表示,营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金融发展环境是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工作重点,而其中加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经验表明,有效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和教育不仅有助于保证金融消费者对金融体系的信心,同时也有助于激励上市公司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有助于市场配置资源功能的有效发挥。”

  他提出,加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是推动上海金融市场体系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上海在金融改革“先行先试”的同时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重要保障,同时又是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顺应国际贸易投资规则新趋势的重要举措。

  国际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组织是全球首个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国际组织,于2013年11月在葡萄牙里斯本宣告成立。该组织主要致力于推动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国际规则的形成,以及促进各国金融消费者保护经验交流与监管合作。中国人民银行是该组织的首批成员,并担任理事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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